第1个回答 2019-08-29
根据2018年1月18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首先要看隐瞒方办的信用卡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没有,就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29
想过怎么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吗?默认是家庭的。分离不出来就别说是共同债务了。现在中国人民过的仍然是家庭生产生活,任何法律强调关心个人的时候也得先与家庭划清界限。
第3个回答 2019-08-29
这个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另一个方是可以不用还的,因为你是隐瞒了对方办理的信用卡,所以算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替你偿还的,这个主要看夫妻感情如何,毕竟男人的话就会替对方还了,不还也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