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入室打人受伤了,我家会负法律责任吗

我家在1楼,长期有人乱丢垃圾下来,昨天晚上又听到雨棚被砸响,我老公出去吼了两句,结果楼上丢垃圾的很凶的吵起来了,我把老公劝进客厅没有两分钟就听见砰砰砰的砸门声,我老公一开门对方就冲进来打人,就在鞋柜那里。双方抓扯过程中对方手心被门边的杂物挂了条口,我打110后对方去了医院。但是今天去派出所录笔录的时候发觉不对,JC把我老公当犯罪嫌疑人审,而且做笔录时老是写门口,我告诉他是在家里我老公没有出门一步,他又改成入户花园,不知道这个事情最后会怎么样处理。补充说明:对方手心的伤口在警察到来的时候已经基本凝固没有流血了。现在对方住院说手上血管伤了。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打人行为都是犯罪。
《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打人致轻伤的责任的话,可以调解处理。
但不能调解时,就需要按照先前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并根据伤情鉴定结果作出处理。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所以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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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3
这种应该属于民事纠纷,责任也应该对方付,首先是他乱扔垃圾在先,最关键还找上门动手打人,所以你不是过错方,也就不用负法律责任,通过采取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拿出追求“和谐”的勇气,多换位思考,推已及人,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和行动。抛弃“小气”,力求“大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实在无法解决时,可请求政府和组织的帮助,千万不要激化为械斗。
第2个回答  2019-03-23
没有什么大伤害,应该不会有多大麻烦。另外说一下,“正当防卫”这个词现在很热,可以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如果最后实在不行多少拿点医药费就算了。
第3个回答  2019-03-23
1,没有法律授权,任何人不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你说的事出有因,这个因是什么?是法律有授权或法律规定可以打人吗?如果不是,那这个"因"不能成为打人免责的理由!
入室,本身己经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打人,无法律依据或授权,就是涉嫌故意伤害。这二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择一重罪论处,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4个回答  2019-03-23
首先是他乱扔垃圾在先,最关键还找上门动手打人,所以你不是过错方,也就不用负法律责任,通过采取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拿出追求“和谐”的勇气,多换位思考,推已及人,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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