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粮:属于土地税折扣的实物粮食。这是种地人和种地集体的法定义务。但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政府可以适当减免。
余粮:它是扣除公粮和农民的口粮和饲料粮种子粮后剩余的粮食,这一部分可以做为储备粮用于救急,也可以岀售给国家一部分。
定购粮:这个岀现的比较晚,好像是在八十年代初期,由于包产到户,农民手中有很多粮食,而政府的储备设施落后,所以农民岀现了卖粮难,政府为了缓解农民卖粮难,就出现了订购粮。它是以订单的形式向农民收购手中的粮食:一,农民可以交到粮食储备库。二粮食收储企业先付一部分
定金,粮食仍储存在农民家中。等粮库有了库容,农民再把粮食拉到粮库。
在
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向生产队或是农民下迖征购任务。何为征购任务?其中有粮食、禽、畜、蛋品等。其中粮食方面有:
一、公粮:是按耕地计算的
农业税,而且折合成实物——粮食计征。这是无偿的,不付钱的。有的网友说公粮是付了钱的,其实不是的。据统计部门统计,农民每人每年平均向国家贡献了30斤公粮。
有的地方耕地面积少,所产粮食还不够农民的标准口粮的,就以货币形式计征,叫“公粮代金”。何为农民的标准口粮?我走过的地方多数定为每人每年人平均450斤稻谷(各地标准略有差异)就是说,生产的粮食总产量,留足种子、饲料、储备和生产用粮以外,每人全年的标准口粮要达到450斤,达不到的部分以人民币的形式缴纳。
二、购粮:是国家分配的收购任务,按国家牌价收购。
三、“三超粮”:即超产、超购、超销。就是说粮食取得大丰收时,除了提高农民的标准口粮以外,国家按牌价也多收购一点,非农业人口的口粮标准也适当提高一点。
四、议价粮:就是国家向粮食富余地区,按照比国家牌价高20% 50%的价格向农民收购粮食,由农民自愿交易。
五、忠字粮、贡献粮、支援粮……
忠字粮,即忠于共产党,忠于
毛主席,动员农民卖些忠字粮……
贡献粮,即中国应对世界多做贡献,动员多卖粮食支援“亚、非、拉”……
救灾粮,中国年年有灾区,动员多卖粮食支援灾区……
总之,向农民买粮的项目繁多,使农民有限的口粮,一点一点的被掏了出去。特别是有的基层干部(多表现为公社书记),为了表政绩,还虚报粮食增产量,以压低农民口粮的方式弥补,造成粮荒……
在那粮食紧张的年代,农民们勒紧裤腰带,同全国人民共度时艰,积极卖粮给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要永远记住那个艰苦奋斗的年代,珍惜来之不易的今天!
公粮就是农业税。国家为了方便农民,允许农民直接交纳粮食,用以代替货币,因此又俗称“公粮”。公粮在我国已有很长久的 历史 ,历朝历代的封建王朝都需要交纳公粮。建国后,我国的农业税率为15%,这里指的是常年农业收入。征收对象是一切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交公粮是义务,不给货币补偿。建国伊始,国家经济一穷二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公粮都是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为新中国的发展和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余粮:征收余粮是在特定 历史 条件下,国家征收农民手中富余粮食的行动。建国伊始,百废待兴,各行各业都要发展,工业更是重中之重,
抗美援朝战争了还在继续。一句话,国家需要大粮粮食。而那时, 社会 主义改造,粮食统购统销尚未完成。号召农民交纳手中余粮的行动。那时候一家一户的农民,都有存粮的习惯。交余粮就是把当年口粮,种粮有余的粮食交给国家,支援国家建设,国家接定价收买。
定购粮:是国家在另一特定 历史 时期,收购农民粮食的办法。具体时间是在农村完成了 社会 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完善了统购统销政策以后实行的。具体办法,就是统筹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在交完公粮后,需要完成的征购粮食任务。正常年份下,国家每年都给生产队下达种植及征购指标。农民按指标交纳征购粮,国家按定价付给货币。
我是七十六岁的老人,经历过那个年代,回答如下:
公粮,就是农业税,向国家无偿交纳,不给钱的。
为什么农业税叫公粮呢?因为国家向农民收农业税,农民没有现金交纳,以交粮食代替现金,无偿交纳。所以公粮就是农业税。国家规定按亩产量400斤的15.5%交纳,每亩地大约60多斤左右。
定购粮就是统购粮。因为当时国家是计划经济,对粮食实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简称统购统销。农民打下的粮食,除交纳公粮既农业税之外,剩下的大部分粮食,必须按当时的规定统购数量和国家规定的统购价格卖给国家,国家按当时规定的统购价格,给农民付钱。这部分粮食,有的地方叫统购粮,有的地方叫定购粮。
余粮。余粮是交完了农业税,交完了统购粮任务,留下了口粮之后,还剩下的粮食。按当时的政策,这部分剩余很少的粮食,也必须和统购粮一样的价格,卖给国家。一般情况下,这种余粮是很少的,有的地方管它叫爱国粮。
公粮、定购粮,约从合作化时期始,交至2003年止,共交近四十几年。
公粮,也称征粮,上交给国家粮库,不给钱,抵农业税。公粮任务是强制性的、指令性的,是缴纳。定购粮是社员交售的粮食,下达定购任务也是指令性的,也得完成。定购粮按国家牌价付款给农民,八十年代初价格是9.85元百斤。
而把公粮,定购粮的叫法有两种,为交征购粮或称为交公余粮。在笔者看来,说交征购粮更为贴切。交余粮一词有待商榷,即使生产队每年尚缺1至2个月口粮,征购任务也得完成,何来有余粮之说。君不见当年关于粮食是怎样分配的吗,那就是先完成交给国家的,留足集体的,最后才是分给社员的口粮。
说起公粮,有人把它给认定是农业税,这是不对的,公粮即是公供粮食,地是国家的,分给生产农民种,后分到户,公粮按亩产量的15.5%上交,这是应性指标,必须完成,是国家规定供给城市人口工人教师军队工务员的口粮,这15.5%是农民交的公供粮。白交不给钱。
定购粮,是卖给国家的低价粮,给钱的,国家每年防备不实之需,等到公粮分派不够吃时,再调拨出来卖给有需要粮食不够的人吃。
农业税,是国家向农民征收的费用,农民种国家的地,不但要交公共粮食,还要交一切慨定的费用,俗称三提五统,农民没有钱交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只有多卖定购粮抵农业税,也叫提留,抵三提五统。
农业税怎样征收,通过乡通知,乡以前称为公社,90年代改为乡镇,征收农业税时,乡镇人员跟到大队,大队干部踉着生产队干部征收,征收的是向农民要卖定购粮发票单,回去算出来够不够提留,够不够农业税,不够补,多了就退。
所以有人并不知道公粮和农业税是咋回事,把农业税和公粮搞混消了,就出现了公粮就是农业税了。
我为什么知道,我父亲当初是公社派住联队的会记,后联队取消成为大队会计,由于在联队时亲眼看到公社干部打死联队干部的事,害怕,就从大队会计回到生产队任会计,几年后自动退出不干了,当年的帐本移交,旧的都留下来成了我和哥哥的作业本了。
公粮,是刚解放时,国家工业空白,财政无来源,政府给农民摊派的税收,按亩产15%上缴,主要以粮食为主。剩下的就按村里人口按基本口粮分配,基本口粮各地数量不同,一般在420到500斤之间,如还有剩余的则称为余粮,每个村都建有保管室,专门保管村里余粮和种子。如果村里有人遇到困难或天灾,村里就会把余粮拿出来继续分配或救灾,统购粮则是国家财政遇到困难戓者某地有灾,国家向农村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粮食,大集体时向村里收购,土地承包后向农户收购,数量各地也不一样,一般40斤。如果没用或有剩余,国家又会以低于市场价向有困难的农民反销,称为反销粮!
不管是公粮.余粮.定购粮.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的共有土地里产生。
原来的土地是地主所有.种田人交地租.共产党来了打地主.田地分给全民.
交粮是义务.是农业税.其它行业也交税.国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交税和贡献没有直接联系.交税具有强制性.贡献随你便.
六十年代中后期一正式成为农民。公粮应是统称,延续抗战,解放战的叫法,官名应称“征购粮”,一些老人称“钱粮”,这个叫法应在更前些时候。征购粮的“征”字意就是税,购字意就是买,政府买你的粮是政策。
当年各小队都有征购粮记录薄,前言中有关税的说明,税额以二等高梁定价,定粮数。一等高梁或价高于二等高梁价格作物要粮数够,超出金额付给卖粮单位。三等高梁或低于二等高梁价的其它作物要钱数够多交的粮食不记入购粮数字。这就是说购粮有数额。
十多年前户口本上有一方章“农民”或“农业户”“非农户〞,就是说农民也要吃自种的粮食,秋收的粮食必须先完税,留种,留牲畜饲料,购粮完成50%才能分人口粮食,口粮分到320斤(有时是360斤)暂时停止,再继续完成购粮,然后才能继续分口粮,分到450斤停分(水稻单一生产队有稻皮加粮可分到520斤),一般的生产队分不到450斤,若再有余粮按4:4:2,或3:3:4,分人口粮:卖国储粮:卖余粮。
有时拥军粮.爱国粮,这些粮是不卖余.储也得卖军.爱粮。
遇到灾年,征粮质量调低必须完成,核产后再返销给农民,返销粮还有一种情况,口粮分不到360 400斤返销到这个数值。
我也来说说,对公粮、余粮、定购粮,三者的定义区别:
1)公粮很好理解,大家都知道,经老人们说,无论哪个年代,自古以来就有种地“完粮”这一说,就是无赏交给国家的“皇粮”,也就是农业税的代替物;因为农民交农业税一般没有交现金的形式,都是用新产出来的粮食上交的,所以也是交公粮,它们的数目是由国家定的,先按人口平均地亩数,算出来每个人应该交的农业税数目(在生产队时期也是这样算出来的)从县、乡、大队、再分配到各生产小队或生产小组,1977年以前就由各队为单位去交给国家指定的粮库(一般都是去乡粮站交,各乡都有粮库),后来分田承包后,就由乡结合大队直接逐级分配到户(或者是叫摊派)这就是公粮,交公粮之所以不给农民钱,它是用来抵农业税款的。
2)所谓的余粮就是,在生产队里或各家户为单位去交公粮时,都害怕去一次交不够或者是说交不清,还得再去第二次或三次补交,在去交公粮之前,在家里都要过秤,秤一下重量,达到数目后再多带一部分,这是因为:一怕因十秤九不头,达不到标准数量,二是怕质量差点要打折的,(杂质和水分超标都折扣数量,所以这样就形成了,交够公粮之后可能会多出一小部分来,粮库过秤打折一算够了,首先问多出部分,是卖是不卖,如果卖了就是余粮之数,按国家定价付给现金。这就余粮的定义,它是交公粮后剩余再交的数量。当时,年成不好时,一般交公粮后生产队或个人,都把多余的粮食在拉回家里留作口粮自用。
3)定购粮是在公粮后,国家还不够用的,再多分配到的摊派指标,这部分国家按当年的定价,支付给现金,定购粮无论交多少都给钱;这个也有叫统筹粮的,它分为县统筹和乡统筹两级的,这个也是用来县乡的备用粮,有时用来秋季灾荒欠收,难以征购,或者用来作为来年春天的反销粮,怕个别困难户春季没粮吃。同样反销粮也是要自己拿钱买回来的。
总结:公粮是必交之数,不给钱的;余粮是可交可不交的,只要交了就称呼为卖余粮,是按当年国家定价支付给钱的;定购粮是必交之数,但是国家是给钱的。
三者比较就是,两个必交一个给钱一个不给钱的,公粮/定购粮;两种给钱的就是定购粮和余粮。
回答完毕!不当之处敬请谅解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