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纪念物、艺术品、工艺美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保护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为宗旨,旨在促进科学研究,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依据宪法,这部法典确立了对文物的全面保护原则。根据法条,境内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广泛,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不可移动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五章 私人收藏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五章对私人收藏文物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该法规,公民的私人文物收藏应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以便于保护文物的安全和隐私权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有责任为私人提供文物鉴定、保管、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此外,该章节鼓励公民将私人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6修订)
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第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首先,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如全国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县、自治县、市级,需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定和公布。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由县级政府登记并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在公布后一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五章 私人收藏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第五章详细规定了私人收藏文物的相关事宜。公民的私人文物收藏可以通过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确保文物安全和隐私的保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提供鉴定和保管、修复等技术咨询,同时鼓励公民将私人收藏捐赠给全民所有制文物收藏单位,以支持文物保护事业。经营文物收购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馆藏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四章专门规定了馆藏文物的管理与保护措施。首先,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全民所有制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需进行登记,由县、市乃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珍贵文物的档案记录尤为重要。其中,一级文物的登记档案还需上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具体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六章 文物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对于文物出境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根据第四十条,文物出境的鉴定工作由国家文物局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这些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文物局制定的鉴定标准进行严格的评估,以确保文物的安全出境。一旦文物通过鉴定,合格的文物将会获得文物出境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第二章 文物保护单位
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由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九条 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建立保管所或者博物馆等专门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保护;没有专门保护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责成使用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与条例的关系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