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5间房没有宅基地批示 80年父亲去世了 85年在母亲的主持下我和哥哥分的家(姊妹4个)两个姐姐不在场,分家单是带书的,没有母亲签字 我和哥哥的签字也是带书的 有证人 哥俩一人2间 母亲一见 母亲和谁生活母亲那建房就给谁,母亲一直与我生活。88年我取得了宅基地批示把老房拆了翻建了3间,后在2000年又在我的宅基地里盖了10间。93年母亲去世了。现在拆迁了,两个姐姐拿着从哥哥那里得到的分家单告我,要享受继承权告我们分家不合理 ,要求享受四分之一分。请问可以吗
老房子已灭失 没有产权证明 新房是我建的并取得了宅基地批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老房灭失了 又没产权证明 88年我自己取得宅基地批示把老房翻建乐
追答如果产权证明不是你的,即使你把老房翻建了也不能证明是你的,你现在要去弄清楚宅基地的产权持有者是谁,按你这么说很有可能是你父母的,这样就有继承的问题,按照法律正常程序房子是你们兄妹共同所有。
如果有签字和证人,签字上面有写明房子的分配方法,你现在父母没在了,可以把它视为遗书,遗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这房子就按照签字来
你说到“分家单是带书的”,我不是很明白是什么意思,分家单最好是有你与你的哥的亲手签名或是手印,要是签字是打印的,可就有点麻烦了,那就要看证人怎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