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张欠条,但是此欠条已经到期,但是借款人不予偿还,请问此欠条在多长时间之内有效?

如题所述

通常起诉时效是合同到期后两年,时效期间的计算,也是较为直接的法律问题,一般都规定为“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如果他坚持不还可以起诉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7
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两年的时间。

如果他依旧我行我素,那么可以上诉。
第2个回答  2011-06-06
对于借贷纠纷,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应当按照《民诉法》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处理。就是说从欠条约定的还款时间的第二日起算,在2年内诉讼法院都是支持的,如果超过2年,对方又对时效提出了异议,那么法院对你的请求就不再保护,也就是说你没有了胜诉权。
但是对于这个2年时间,是有变化的,只要你能证明自己在某某时候向对方主张了权利(就是要求对方还钱),那么2年时效的时间又从你主张那一天的第二天起算了。
第3个回答  2011-06-06
欠条有两种类型,一是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二是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你在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内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该两年我称为“两年胜诉期”;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你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并在你第一次提出要求之日起两年内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该两年我亦称为“两年胜诉期”;
如果在两年胜诉期内你未向法院起诉,而在两年后向法院起诉,你仍然享有诉权,但不享有胜诉权,也就说你有权起诉,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还款或提出已超过时效,那你不享有胜诉权,官司必将败诉;
最后,两年的期限也不是死期限,如果你在两年中的某一天,有证据证明你找到债务人还款,或通过仲裁处理过,或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你的两年胜诉期时间重新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