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发回重审判决后还能再上诉吗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再审。
首先确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
1.
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
2.
如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
3.
但不服二审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一、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
一审案件可以上诉: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审查案件卷宗,确定是否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
如提起上诉后,当事人对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不能再提起上诉。
二、对终审判决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如对终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进入审判监督程序。《民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申请再审的时限:
《民诉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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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6
可以的。
当事人因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而上诉后,如果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原审法院仍然是按一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审法院在重审后所作出的判决仍然属于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仍然不服的,仍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2个回答  2020-04-14
发回重审后,如果对判决仍然不服,还可以再次上诉,而且不需要再交纳上诉费。
再次上诉,仍然是二审法院审理,属于二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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