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同时符合以下三点,需要转换LPR:
1、在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者已经签订借款合同还未发放;
2、参考
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比如“基准利率上浮10%”或“基准利率打7折”);
3、
浮动利率(比如利率在每年1月1日调整)。
拓展资料:
LPR中文全称是
贷款基础利率(LoanPrimeRate,LPR)又名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次的转换是针对存量贷款的一次转换,目前LPR的利率低于2019年12月20日的LPR,所以对于借款人而言,转换成LPR加点的浮动利率形式定价,预计到下次重定价日,贷款人的
贷款利率会下降。当然LPR未来的走向需客户结合市场自行判断,这里有两个选择:
1、转换为LPR加点形式的浮动利率:以后贷款利率就是LPR+浮动利率(可能是上浮也可能是下浮),可以享受LPR下行带来的实惠;弊端结果出现利率上行,意味着可能比过去要承担更大的利息负担;
2、转换为固定利率:维持现有的基础利率+上浮利率(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以后不管你的利率是高还是低,都不会转换,直到贷款还清为止;弊端没有办法享受LPR下行带来的实惠。
温馨提示: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利率是有周期的,会根据
经济周期的变化出现波动。目前LPR处于下行时期,选择LPR定价方式会减少房贷成本;但是一旦经济处于上行周期,
通胀压力上升,LPR利率也会出现上调。因此选择参考LPR定价方式,存在利率风险。从现阶段来看,他建议选择LPR加点方式,如果后续LPR出现回升,客户可以选择
提前还款,避免房贷利率上升带来的成本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