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是什么概念,检察院还要继续起诉嘛,什么时候能撤销案件?

如题所述

  1、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只是对强制措施的解除,并不代表结案、撤案。
  2、检察院是否起诉还要根据具体案情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起诉与解除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从司法实践来看,不起诉撤案的可能性较大。至于什么时候撤销案件,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犯罪事实存在,司法机关会继续侦查。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一百零四条 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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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3
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时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至于你的是不追究刑事责任还是继续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你最好还是去问下检察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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