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算机犯罪的定义是什么?目前计算机犯罪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7-06-02
--"计算机犯罪"(computer crime)一词的提出很早。

分析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行为,应该首先分析"计算机犯罪"作为一个概念提出的客观社会基础。计算机的独特性也就是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所侵害的特殊对象应是我们确定"计算机犯罪"这一概念的基础。

以硬件意义上的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行为大多可以归入普通的财产犯罪中去。偷窃、抢劫、毁坏计算机的行为完全可以纳入传统刑法中,从这一角度来讲,计算机犯罪不包括上述犯罪行为。

从人机结合的角度来看,操作者按照计算机的正常操作模式工作仍然可以对计算机产生破坏性的影响,进而可以对于整个计算机网络产生破坏性影响。因此,对于计算机来说,要产生人们期望的结果,人机结合的状态是极为重要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计算机犯罪不能纳入传统犯罪范畴的原因。

在人机结合的环节上,软件的状态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说破坏一台传统意义上的机器(包括采用了固化软件技术的机器,如手机等)正常运转的最简单的手段是改变其形态的话,那么破坏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的最简单手段显然是改变其软件的状态。从这一角度来讲,改变计算机软件的状态进而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安全应该说是计算机犯罪所指向的独特客体。

随着因特网的迅速扩大,计算机技术事实上已经从个人电脑(PC)时代逐步过渡到了网络计算机时代。计算机在现代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也越来越依赖于网络的安全运行。网络也是软硬件结合的计算机系统。破坏网络的安全运转最简单的手段同样是通过改变软件运行状态的办法。针对网络运行安全的犯罪也应归于计算机犯罪的范畴。

当前,从网络的发展趋势来看,网络空间事实上即将成为一个虚拟社区,在这一空间中,有公共地区,也有私人领地。对于网络空间的这一法律理解的必然结论是,每个人机结合的计算机系统其在网络空间中的权利和义务必然要受到法律归制。在这一点上,法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网络上划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我国刑法 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现实生活中,社区之间的区分方式是十分重要的,各种社区的管理水平也不一致,对于故意或过失非法侵入不同社区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而从网络的实际情况来看,是不是所有设置了某种安全设施的领域就成为私人领地?也就是说,是不是"我被黑(被黑客袭击),我光荣"呢?因此,法律首先应该明确"虚拟社区"的安全要求,也就是"划分领地"和"管理领地"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后,才能有效解决"非法侵入"的问题。如果法律对于一个公共领域的安全措施没有任何法律要求,而又要解决所谓非法侵入的问题,恐怕是十分困难的。"领地所有人"是否尽到了"善良管理人"的义务?恐怕这不仅仅是一个私人的问题。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特点,我认为,对于从事公共服务等事关众人利益的网络服务商,应在法律上承担较重的责任。当然,这种责任并不否定非法侵入者的法律责任。不过,从公众心理角度来讲,非法侵入是否具有刑法上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还是一个问题。

总之,计算机犯罪乃是通过非法(未经授权使用)或合法(计算机使用权人)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系统,采取具有计算机运行特点的手段,侵害了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状态,或者违反计算机或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给计算机或网络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等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害,违反了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计算机犯罪的方式归纳起来应该主要包括3种犯罪类型。

一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运行的特点和模式,使用计算机,通过对计算机系统的软件(含软件必须的数据)或软件运行环境的破坏,从而导致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转,造成严重损失的犯罪。这种犯罪也就是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犯罪。即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非法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乃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

二是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犯罪是指行为人进入明知无权进入的重要计算机系统的犯罪。刑法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的计算机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计算机化,计算机系统对于公众作用必将趋于重要,特别是公共服务系统,包括金融、保险、教育、就业甚至门户网站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这些计算机系统一旦被非法闯入,往往给系统管理人和使用者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特别是在信息逐步成为生产和经营要素和公众对于隐私权越来越重视的今天,各种数据的泄密可能导致的是一个计算机
三是计算机系统安全事故犯罪。计算机安全的法律保障不能只考虑破坏安全的一方,还应考虑维护安全的一方。大部分计算机系统都是作为一个开放式的因特网大系统的一部分存在的。因此,从技术上保证自己子系统的安全一直都是计算机系统的使用者关心的问题。目前来看,在我国,重要部门和机构的计算机系统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但对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计算机系统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更没有相关的刑法规定。一个计算机系统其自身的保护措施究竟到什么水平上才能起到保护系统使用者利益的问题,在法律上并没有解决。而事实上,就象提供交通运输或其他服务的机构一样,计算机系统服务的提供者也应该在法律上承担安全责任。当然,这一责任的标准是动态的,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但这不能成为网络服务商不顾使用者利益而随意对待安全问题的理由。因此,计算机犯罪应该包括计算机安全事故罪。即违反国家关于计算机安全的法律,致造成计算机系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来自知道的对头,知识堂

2、计算机犯罪的定义是什么?目前计算机犯罪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分析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行为,应该首先分析"计算机犯罪"作为一个概念提出的客观社会基础。计算机的独特性也就是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所侵害的特殊对象应是我们确定"计算机犯罪"这一概念的基础。以硬件意义上的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行为大多可以归入普通的财产犯罪中去。偷窃、抢劫、毁坏计算机的行为完全可以纳入传统...

计算机犯罪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计算机犯罪,就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随着因特网的迅速扩大,计算机技术事实上已经从个人电脑时代逐步过渡到了网络计算机时代。计算机在现代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也越来越依...

计算机犯罪是如何界定的
一、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和分类具体是什么 1、(1)计算机犯罪的概念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2)分类是:破坏计算机罪;盗窃计算机数据罪;滥用计算机类罪;窃用计算机服务类...

计算机犯罪是一个什么范畴的问题
法律问题。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司给出的定义是:所谓计算机犯罪,就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什么是计算机犯罪
第二、利用计算机网络盗窃、侵占他人财产的犯罪。利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术,在计算机网络上非法侵入用户的电脑,获取用户的金融信息,盗窃用户的金融财产;或者在网上伪造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和信用卡等盗窃、侵占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或利用计算机知识、技术,直接在互联网上实施贪污、窃取、...

计算机犯罪的定义是什么
靠,用那么长吗?常见有两种:一种是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一种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前者是侵入特定计算机系统包括国家机关、国防机关的计算机系统;后者是对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破坏的。若是利用计算机进行诈骗、盗窃等行为的,定诈骗、盗窃罪

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和分类有哪些
法律分析: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依计算机的特点而故意或过失地利用计算机为工具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以暴力毁坏他人正在依计算机特点使用中的计算机及其设备,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计算机犯罪的分类:1、破坏计算机罪;2、盗窃计算机数据罪;3、滥用计算机类罪;4、窃用计算机服务类罪;5、非法侵入计算机...

计算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是怎样的?
如果将本罪的主体局限于计算机专业人员,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不利于预防和惩治犯罪。①我们赞成后一种观点。因为特殊主体是指除了符合一般主体的成立条件外还具有某种特定身份的人。这种特定身份,是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加以规定的。它分为法定身份和自然身份两种。由于刑法对本罪的主体身份未作限制,...

什么是计算机犯罪?
我国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司提出的定义是:“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计算机资产为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并进一步解释说:“这里所说的工具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大、中、小、微型系统)。也包括在犯罪进程中计算机技术知识所起的作用和非技术知识的犯罪行为。犯罪一词中包含了危害社会和应处以刑罚的含义。”...

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和分类有哪些
2、盗窃计算机数据罪,指窃取计算机内部信息资料等的犯罪行为。3、滥用计算机类罪,是指利用计算机实行的财产犯罪(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盗窃、诈骗、侵占、贪污、挪用等)及其他诸如侮辱诽谤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杀人罪、伤害罪等和在计算机系统中输入或者传播非法和虚假信息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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