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6-02
关于无因管理的;<<民法通则>>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们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民法通则意见>>132条,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见意勇为的相关规定:<<民法通则>>109条,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同时《刑法》中20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21条关于紧急的避险的规定也可以应用到见意勇为的例子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