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的文章 要名人写的。。。急急

如题所述

老舍先生的《猫》。

原文节选:

这种小动物确是古怪。不管你多么善待它,它也不肯跟着你上街去逛逛。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可是它又那么勇猛,不要说见着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它的嘴往往被蜂儿或蝎子螫的肿起来。

赶到猫儿们一讲起恋爱来,那就闹得一条街的人们都不能安睡。它们的叫声是那么尖锐刺耳,使人觉得世界上若是没有猫啊,一定会更平静一些。

可是,及至女猫生下两三个棉花团似的小猫啊,你又不恨它了。它是那么尽责地看护儿女,连上房兜兜风也不肯去了。

郎猫可不那么负责,它丝毫不关心儿女。它或睡大觉,或上房去乱叫,有机会就和邻居们打一架,身上的毛儿滚成了毡,满脸横七竖八都是伤痕,看起来实在不大体面。好在它没有照镜子的习惯,依然昂首阔步,大喊大叫,它匆忙地吃两口东西,就又去挑战开打。

过了满月的小猫们真是可爱,腿脚还不甚稳,可是已经学会淘气。妈妈的尾巴,一根鸡毛,都是它们的好玩具,耍上没结没完。一玩起来,它们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倒即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它们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和彼此的头上。撞疼了也不哭。

它们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它们到院子里来了。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它们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你不肯责打它们,它们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可是,你也爱花。这个矛盾就不易处理。

扩展资料:

《猫》是老舍创作的一篇状物散文,发表于《新观察》1959年第16期 [1]  。该文描述的是老舍的家猫,其形象在老舍的笔下栩栩如生,挚情跃然纸上,表达了作者爱猫至深是有缘由的。该篇文章已选入人教版小学课本四年级。

创作背景:

1950年4月,老舍和夫人胡絜青及其子女一起,搬进了一所位在北京的小三合院。他在这所小房的院子里,养了不少花草,当普通朋友来访的时候,请他们看花、看猫。

老舍是名副其实的“爱猫党”。他一生养过很多猫,对猫的喜爱之情常常溢于言表。查看老舍养猫的三个时期:济南时期、北碚时期、北京时期,便知大都是和家人住在一起的时候,婚姻美满,家庭幸福。

参考资料:猫 (老舍散文作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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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老舍《猫》
我们家的大花猫性格实在古怪。说它老实吧,它有实的确很乖。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决定要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啊,要不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儿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地给自己解闷儿。这可都凭它的高兴。它要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可是它又勇猛,不要说对付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

它小时候可逗人爱哩!才来无们家时刚好满月,腿脚还站不稳,已经学会了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倒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头撞在门上、桌腿上,撞疼了也不哭。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就到院子去玩了,从这个花盆跳到那个花盆,还抱着花枝打秋千。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被它折腾的枝折花落。
我从来不责打它。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跟它生气呢?

冯骥才《珍珠鸟》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3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的来回摇动,跟着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儿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的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丰子恺《白鹅》

抗战胜利后八个月零十天,我卖脱了三年前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自建的小屋,迁居城中去等候归舟。
除了托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对这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这环境太荒凉了;我去屋如弃敝屣。倒是屋里养的一只白鹅,使我恋恋不忘。

这白鹅,是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我的。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从北碚把这鹅带到重庆来送给我,我亲自抱了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内。它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我一看这姿态,想道:"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凡动物,头是最主要部分。这部分的形状,最能表明动物的性格。例如狮子、老虎,头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

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亢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对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

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鹅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先吃一口冷饭,次吃一口水,然后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大约这些泥和草也有各种滋味,它是依着它的胃口而选定的。这食料并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丝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饭,倘水盆偶然放在远处,它一定从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饮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过泥和草再回来吃饭。这样从容不迫地吃饭,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像饭馆里的堂倌一样。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等它吃过一口饭,踏着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当儿,狗就敏捷地跑上来,努力地吃它的饭。没有吃完,鹅老爷偶然早归,伸颈去咬狗,并且厉声叫骂,狗立刻逃往篱边,蹲着静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饭,再走开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时候,狗又敏捷地跑上来,这回就把它的饭吃完,扬长而去了。等到鹅再来吃饭的时候,饭罐已经空空如也。鹅便昂首大叫,似乎责备人们供养不周。这时我们便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因为邻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来蹲着窥伺了。邻近的鸡也很多,也常蹑手蹑脚地来偷鹅的饭吃。我们不胜其烦,以后便将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远去,比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须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有供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供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蛋热热地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炖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一个月挣一万二,比我们做工的还好呢,哈哈,哈哈。"我们也陪他一个"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像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栖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室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即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寄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冬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举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分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决的朋友立传,写照。

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1946年夏于重庆。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91898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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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6-04
花花儿
——杨绛著
我大概不能算是爱猫的,因为我只爱个别的一只两只,而且只因为它不像一般的猫而似乎超出了猫类。
  我从前苏州的家里养许多猫,我喜欢一只名叫大白的,它大概是波斯种,个儿比一般的猫大,浑身白毛,圆脸,一对蓝眼睛非常妩媚灵秀,性情又很温和。我常胡想,童话里美女变的猫,或者能变美女的猫,大概就像大白。大白如在户外玩够了想进屋来,就跳上我父亲书桌横侧的窗台,一只爪子软软地扶着玻璃,轻轻叫唤声。看见父亲抬头看见它了,就跳下地,跑到门外蹲着静静等待。饭桌上尽管摆着它爱吃的鱼肉,它决不擅自取食,只是忙忙地跳上桌上又跳下地,仰头等着。跳上桌子是说:“我也要吃。”跳下地是说:“我在这儿等着呢。”
  默存和我住在清华的时候养一只猫,皮毛不如大白,智力远在大白之上。那是我亲戚从城里抱来的一只小郎猫,才满月,刚断奶。它妈妈是白色长毛的纯波斯种,这儿子却是黑白杂色:背上三个黑圆,一条黑尾巴,四只黑爪子,脸上有匀匀的两个黑半圆,像时髦人戴的大黑眼镜,大得遮去半个脸,不过它连耳朵也是黑的。它是圆脸,灰蓝眼珠,眼神之美不输大白。它忽被人抱出城来,一声声直叫唤。我不忍,把小猫抱在怀里一整天,所以它和我最亲。
  我们的老李妈爱猫。她说:“带气儿的我都爱。”小猫来了我只会抱着,喂小猫的是她,“花花儿”也是她起的名字。那天傍晚她对我说:“我已经给它把了一泡屎,我再把它一泡溺,教会了它,以后就个脏屋子了。”我个知道李妈是怎么“把”、怎么教的,花花儿从来没有弄脏过屋子,一次也没有。
  我们让花花儿睡在客堂沙发上一个白布垫子上,那个垫子就算是它的领域。一次我把垫子双折着忘了打开,花花儿就把自己的身体约束成一长条,趴在上面,一点也不越出垫子的范围。一次它聚精会神地蹲在一叠箱子旁边,忽然伸出爪子一捞,就逮了一只耗子。那时候它还很小呢。李妈得意说:“这猫儿就是灵。”它很早就懂得不准上饭桌,只伏在我的座后等候。李娟常说:“这猫儿可仁义。”
  花花儿早上见了李妈就要她抱。它把一只前脚勾着李妈的脖子,像小孩儿那样直着身子坐在李妈臂上。李妈笑说:“瞧它!这猫儿敢情是小孩子变的,我就没见过这种样儿。”它早上第一次见我,总把冷鼻子在我脸上碰碰。清华的温德先生最爱猫,家里总养着好几只。他曾对我说:“猫儿有时候会闻闻你,可它不是吻你,只是要闻闻你吃了什么东西。”我拿定花花儿不是要闻我吃了什么东的,因为我什么都没吃呢。即使我刚吃了鱼,它也并不再闻我。花花儿只是对我行个“早安”礼。我们有一罐结成团的陈奶粉,那是花花儿的零食。一次默存要花花儿也闻闻他,就拿些奶粉做贿赂。花花很懂事,也很无耻。我们夫妇分站在书桌的两头,猫儿站在书桌当中。它对我们俩这边看看,那边看看,要往我这边走,一转念,决然走到拿奶粉罐的默存那边去,闻了他一下脸。我们都大笑说:“花花儿真无耻,有奶便是娘。”可是这充分说明,温德先生的话并不对。
  一次我们早起个见花花儿。李妈指指茶几底下说:“给我拍了一下,躲在那儿委屈呢。我忙着要扫地,它直绕着我要我抱,绕得我眼睛都花了。我拍了它一下,瞧它!赌气了!”花花儿缩在茶几底下,一只前爪遮着脑门子,满脸气苦,我们叫它也不出来。还是李妈把它抱了出来,抚慰了一下,它又照常抱着李妈的脖子,挨在她怀里。我们还没看见过猫儿会委屈,那副气苦的神情不是我们唯心想象的。它第一次上了树不会下来,默存设法救了它下来,它把爪子软软地在默存臂上搭两下,表示感激,这也不是我们主观唯心的想象。
花花儿清早常从户外到我们卧房窗前来窥望。我睡在离窗最近的一边。它也和大白一样,前爪软软地扶着玻璃,只是一声不响,目不转睛地守着。假如我不回脸,它决不叫唤;要等看见我已经看见它了,才叫唤两声,然后也像大白那样跑到门口去蹲着,仰头等候。我开了门它就进来,跳上桌子闻闻我,并不要求我抱。它偶然也闻闻默存和圆圆,不过不是经常。
它渐渐不服管教,晚上要跟进卧房。我们把它按在沙发上,可是一松手它就蹿进卧房;捉出来,又蹿进去,两只眼睛只顾看着我们,表情是恳求。我们三个都心软了,就让它进屋,看它进来了怎么样。我们的卧房是一长间,南北各有大窗,中间放个大衣橱,把屋子隔成前后两间,圆圆睡后间。大衣橱的左侧上方是个小橱,花花儿白天常进卧房,大约看中了那个小橱。它仰头对着小橱叫。我开了小橱的门,它一蹿就蹿进去,蜷伏在内,不肯出来。我们都笑它找到了好一个安适的窝儿,就开着小橱的门,让它睡在里面。可是它又不安分,一会儿又跳到床上,要钻被窝。它好像知道默存最依顺它,就往他被窝里钻,可是一会儿又嫌闷,又要出门去。我们给它折腾了一顿,只好狠狠心把它赶走。经过两三次严厉的管教,它也就听话了。
  一次我们吃禾花雀,它吃了些脖子爪子之类,快活得发疯似的从椅子上跳到桌上,又跳回地上,欢腾跳跃,逗得我们大笑不止。它爱吃的东西很特别,如老玉米,水果糖,花生米,好像别的猫不爱吃这些。转眼由春天到了冬天。有时大雪,我怕李妈滑倒(她年已六十),就自己买莱。我买菜,总为李妈买一包香烟,一包花生米。下午没事,李妈坐在自己床上,抱着花花儿,喂它吃花生。花花儿站在她怀里,前脚搭在她肩上,那副模样煞是滑稽。
  花花儿周岁的时候李妈病了;病得很重,只好回家。她回家后花花儿早晚在她的卧房门外绕着叫,叫了好几天才罢。换来一个郭妈又凶又狠,把花花儿当冤家看待。一天我坐在书桌前工作,花花儿跳在我的座后,用爪子在我背上一拍,等我回头,它就跳下地,一爪招手似的招,走几步又回头叫我。我就跟它走。它把我直招到厨房里,然后它用后脚站起,伸前爪去抓菜橱下层的橱门——里面有猫鱼。原来花花儿是问我要饭吃。我一看它的饭碗肮脏不堪,半碗剩饭都干硬了。我用热水把硬饭泡洗一下,加上猫鱼拌好,花花儿就乖乖地吃饭。可是我一离开,它就不吃了,追出来把我叫回厨房。我守着,它就吃,走开就不吃。后来我把它的饭碗搬到吃饭间里,它就安安顿顿吃饭。我心想:这猫儿又作怪,它得在饭厅里吃饭呢!不久我发现郭妈作弄它。她双脚夹住花花儿的脑袋,不让它凑近饭碗,嘴里却说:“吃啊!吃啊!怎不吃呀?”我过去看看,郭妈忙一松腿,花花儿就跑了。我才懂得花花儿为什么不肯在厨房吃饭。
  花花儿到我家一二年后,默存调往城里工作,圆圆也在城里上学,寄宿在校。他们都要周末才回家,平时只我一人吃饭,每年初夏我总“疰夏”,饭菜不过是西红柿汤,凉拌紫菜头之类。花花儿又作怪,它的饭碗在我座后,它不肯在我背后吃。我把它的饭碗挪在饭桌旁边,它才肯吃;吃几口就仰头看着我,等我给它滴上半匙西红柿汤,它才继续吃。我假装不看见也罢,如果它看见我看见它了,就非给它几滴清汤。我觉得这猫儿太唯心了,难道它也爱喝清汤!
  猫儿一岁左右还不闹猫,不过外面猫儿叫闹的时候总爱出去看热闹。它一般总找最依顺它的默存,要他开门,把两只前爪抱着他的手腕子轻轻咬一口,然后叼着他的衣服往门口跑,前脚扒门,抬头看着门上的把手,两只眼睛里全是恳求。它这一出去就彻夜不归。好月亮的时候也通宵在外玩儿。两岁以后,它开始闹猫了。我们都看见它争风打架的英雄气概,花花儿成了我们那一区的霸。
  有一次我午后上课,半路上看见它“嗷、嗷”怪声叫着过去。它忽然看见了我,立即回复平时的娇声细气,“啊,啊,啊”向我走来。我怕它跟我上课堂,直赶它走。可是它紧跟不离,直跟到洋灰大道边才止步不前,站定了看我走。那条大道是它活动区的边界,它不越出自定的范围。三反运动期间,我每晚开会到半夜三更,花花儿总在它的活动范围内迎候,伴随我回家。
  花花儿善解人意,我为它的聪明惊喜,常胡说:“这猫儿简直有几分‘人气’。”猫的“人气”,当然微弱得似有若无,好比“人为万物之灵”,人的那点灵光,也微弱得只够我们惶惑地照见自己多么愚昧。人的智慧自有打不破的局限,好比猫儿的聪明有它打不破的局限。
  花花儿毕竟只是一只猫。三反运动后“院系调整”,我们并入北大,迁居中关园。花花儿依恋旧屋,由我们捉住装入布袋,搬入新居,拴了三天才渐渐习惯些,可是我偶一开门,它一道电光似的向邻近树木繁密的果园蹿去,跑得无影无踪,一去不返。我们费尽心力也找不到它了。我们伤心得从此不再养猫。默存说:“有句老话:‘狗认人,猫认屋’,看来花花儿没有‘超出猫类’。”他的《容安馆休沐杂咏》还有一首提到它:“音书人事本萧条,广论何心续孝标,应是有情无处着,春风蛱蝶忆儿猫。”

                   一九八八年九月
第3个回答  2011-06-04
丰子恺《白鹅》
抗战胜利后八个月零十天,我卖脱了三年前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自建的小屋,迁居城中去等候归舟。
除了托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对这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这环境太荒凉了;我去屋如弃敝屣。倒是屋里养的一只白鹅,使我恋恋不忘。

这白鹅,是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我的。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从北碚把这鹅带到重庆来送给我,我亲自抱了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内。它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我一看这姿态,想道:"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凡动物,头是最主要部分。这部分的形状,最能表明动物的性格。例如狮子、老虎,头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

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亢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对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

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鹅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先吃一口冷饭,次吃一口水,然后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大约这些泥和草也有各种滋味,它是依着它的胃口而选定的。这食料并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丝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饭,倘水盆偶然放在远处,它一定从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饮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过泥和草再回来吃饭。这样从容不迫地吃饭,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像饭馆里的堂倌一样。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等它吃过一口饭,踏着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当儿,狗就敏捷地跑上来,努力地吃它的饭。没有吃完,鹅老爷偶然早归,伸颈去咬狗,并且厉声叫骂,狗立刻逃往篱边,蹲着静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饭,再走开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时候,狗又敏捷地跑上来,这回就把它的饭吃完,扬长而去了。等到鹅再来吃饭的时候,饭罐已经空空如也。鹅便昂首大叫,似乎责备人们供养不周。这时我们便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因为邻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来蹲着窥伺了。邻近的鸡也很多,也常蹑手蹑脚地来偷鹅的饭吃。我们不胜其烦,以后便将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远去,比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须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有供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供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蛋热热地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炖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一个月挣一万二,比我们做工的还好呢,哈哈,哈哈。"我们也陪他一个"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像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栖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室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即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寄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冬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举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分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决的朋友立传,写照。

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第4个回答  2020-04-14
老舍先生的《猫》。

原文节选:

这种小动物确是古怪。不管你多么善待它,它也不肯跟着你上街去逛逛。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可是它又那么勇猛,不要说见着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它的嘴往往被蜂儿或蝎子螫的肿起来。

赶到猫儿们一讲起恋爱来,那就闹得一条街的人们都不能安睡。它们的叫声是那么尖锐刺耳,使人觉得世界上若是没有猫啊,一定会更平静一些。

可是,及至女猫生下两三个棉花团似的小猫啊,你又不恨它了。它是那么尽责地看护儿女,连上房兜兜风也不肯去了。

郎猫可不那么负责,它丝毫不关心儿女。它或睡大觉,或上房去乱叫,有机会就和邻居们打一架,身上的毛儿滚成了毡,满脸横七竖八都是伤痕,看起来实在不大体面。好在它没有照镜子的习惯,依然昂首阔步,大喊大叫,它匆忙地吃两口东西,就又去挑战开打。

过了满月的小猫们真是可爱,腿脚还不甚稳,可是已经学会淘气。妈妈的尾巴,一根鸡毛,都是它们的好玩具,耍上没结没完。一玩起来,它们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倒即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它们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和彼此的头上。撞疼了也不哭。

它们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它们到院子里来了。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它们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你不肯责打它们,它们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可是,你也爱花。这个矛盾就不易处理。

扩展资料:

《猫》是老舍创作的一篇状物散文,发表于《新观察》1959年第16期 [1] 。该文描述的是老舍的家猫,其形象在老舍的笔下栩栩如生,挚情跃然纸上,表达了作者爱猫至深是有缘由的。该篇文章已选入人教版小学课本四年级。

创作背景:

1950年4月,老舍和夫人胡絜青及其子女一起,搬进了一所位在北京的小三合院。他在这所小房的院子里,养了不少花草,当普通朋友来访的时候,请他们看花、看猫。

老舍是名副其实的“爱猫党”。他一生养过很多猫,对猫的喜爱之情常常溢于言表。查看老舍养猫的三个时期:济南时期、北碚时期、北京时期,便知大都是和家人住在一起的时候,婚姻美满,家庭幸福。

参考资料:猫 (老舍散文作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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