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院士工资待遇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8号文件《关于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的决定,由财政部出资1500
万元、科技部出资5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出资400万元、教育部出资300万元、中国科学院出资300万元共3000万元建立两院资深院士基
金。
设立本基金的宗旨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发放资深院士津贴,以体现国家和社会对资深院士的尊重和关心。
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以下简称资深院士)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基金”的本金支付,中国科学院综合
计划局负责管理,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中国工程院办公厅负责发放。每半年通过有关银行将资深院士津贴发放给资深院士本人。
资深院士津贴标准每人每年为10000元人民币。每半年发放一次,每次5000元。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资深院士的年龄按公历计算,年满80周岁的院士获得资深院士称号后,从其生日所在半年开始发放资深院士津贴。资深院士去世后,以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为界停发下一次津贴。
同时享有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称号的,其资深院士津贴由先当选的一院发放,不重复享受资深院士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