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最后落款没有写日期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谢谢~

如题所述

没有写日期落款是有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生效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扩展资料:

合同无效和可以撤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8

如果内容合法的,是可以认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借条属于最简单的借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欠条上虽然未体现日期,但只要能够证明借款行为发生在20年之内,即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回自己的钱。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扩展资料

欠条在法律上生效的正确写法:

1、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做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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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6-04
没有写日期的欠条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仅涉及债务的偿还期限。

该种债务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本金),同时应给以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期限(一般是3个月以内),否则应给债务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予合理的补偿。但该种债务有约定(明示或默示)付息,而借款人有未按时付息行为的,出借人可以此作为要求归还本金的充足理由。

该种债务的诉讼时效,为债务人未履行相应义务(付息或还本)之日起2年,但最长不超过20年。详述之:
1、未按时付息的,自借款人对该到期利息作出最后的还款表示(比如自借款人中断付息,又未另外形成新的付息表示)之日起2年后,丧失该项利息的胜诉权(但仍有诉权,只不过法院无法判你赢)。
2、出借人提出归还本金的要求生效后,从借款人作出最后一次还款行为或表示起的2年内出借人必须起诉,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3、未约定付息,出借人又始终未提出归还本金要求,双方在20年内并且没有成立新的合约内容的,视为出借人已放弃权利,丧失胜诉权。
第3个回答  2011-06-04
楼上回答错误,没有写日期的欠条不涉及诉讼时效,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当然时间大致还是要在2年内,因为对于欠条形成的大致时间,是可以鉴定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1、“欠条最后没有落款”,不知道能不能从还款约定中推算出来、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有没有其它证据来证明?此欠条虽然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欠款事实的存在。只是容易引起纠纷罢了。
  2、如果此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可以在期限到时向债务催要欠款。如果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在任意时间内催要欠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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