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法官判错案几种原因?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的七种情形: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得作为错案进行责任追究的几种情形,包括:对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具体条文的理解和认识不一致,在专业认知范围内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对案件基本事实的判断存在争议或者疑问,根据证据规则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等等。同时对独任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不同主体之间承担的审判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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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31
有下面几种原因:一是人情案;二是关系案;三是金钱案,还有就是自身水平原因。
第2个回答  2011-05-29
一种是由于法官自身业务水平低造成的,一种是由于法律不完善,导致法官难以依据法律来裁度具体的情况。另外一种当然是我们非常不齿的权钱交易的丑恶现象。

很多时候我们不能绝对地说一个案子判得是对是错,只能说法律运用和案件本身是否相适应,而这种适应的情况又和很多地域差异、文化程度等有关,所以我们应该客观地去看待案件和法官的判决,除非法官恶意错判,否则,以普通公民认识法律的程度还是无法妄自评价法官判得是对是错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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