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我遇到了件难事..希望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我和妻子结婚5年了..一直因性格不和吵架.感情不好..可是她要离婚.还要我给他经济补偿..我不在乎钱.就想问为什么我该给你钱..僵持到现在还没离婚..最近她有离家出走的意向. 我想问问大家.如果她真的走了..我找不到她..我是否可以保护我自己的利益而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支持我离婚? 如果支持我离婚我需要什么条件或者什么证据?
请大家费心帮我解答一下..愿以高分奉上并追加200分..谢谢大家!!!
补充1:妻子原籍山东..她父母的住址我知道..法院的开庭传票送到她老家有效吗?
补充2:关于财产的分割.我同意平均分割.事实上我家存款都在她那里.我没房子.家里的东西和存款我同意全部分给她.就在这中条件下她还要我给他经济不偿.而不是正常的财产分割并且她转移的财产我不去追究..
补充3:我们没有孩子.结婚了就一直打架.有意无意的做了些措施.我没有第三者或者原则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