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初二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遇见是一件神奇的事情。他来自北京,我来自长沙,我俩相遇在首都国际机场,一起去美国夏校游学。
他和我性格完全不同。他大方、老练、幽默,而我却不苟言笑。在飞机上,他便操着一口北京腔,逢人就推销他的企业家梦想。一会说以后要挤垮这个只会圈钱的公司,一会又说要拯救那个僵化濒死的行业。讲到得意处,他会捋一下垂下的头发,扶一扶鼻梁上厚厚的眼镜。在他挥斥方遒时,我只是跟着别人一起傻笑。
也许是缘分吧,他和我分到同一间宿舍。不久我便发现虽然表面上我们不是一路人,内心里却志趣相投。无论是篮球、音乐和书,我们都有相似的喜好。我们都支持勇士队,都喜欢听摇滚,尤其都爱看《三国演义》。课堂上,他帮我理解一些长难句和生词;操场中,我教他三步上篮和胯下运球。
有一天,我们正讨论着三国里谁最厉害。我心情一激动,挥舞的手碰倒了桌上的玻璃杯,“啪”的一声摔得粉碎。我手僵在空中,张着嘴怔住了。完了,这可是学校的杯子,刚入校几天就损坏公共财物……在脑袋一阵空白后,我不知哪里闪出一个念头,“噌”地站起来,三下五除二把玻璃碎片用纸包起来,埋进垃圾桶。处理完现场,我长长地嘘了口气,但眼睛转而直勾勾地望着他,想知道他会不会帮我掩盖过去。“要不,就说是咱俩一起打碎的?”他终于开口了。我却更加忐忑,低头凝视着地上那滩水渍,没吭声。“不就一水杯吗?谁从小到大没打碎过东西?没事儿,宿管那我和你一起说去。就说是我无意中推了你,而后撞倒了杯子。”“可实际跟你无关,没必要和我一起担责。”“这就不哥们吧。也怪咱们说得太投机,这事两人去比一人去好。”没等我答应,他一把拉着我径直去找宿管。宿管人很好,不但没责备我,还问我有没有受伤。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脸胀得通红。他靠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厚厚的眼镜下,他的眼睛笑成一条缝。
三个星期的游学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又回到首都机场,到了分别的时刻。在宿舍里我俩本来无话不说,此刻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们紧紧地拥抱后,只互道了再见。
回长沙的飞机上,我无意中打开书包,发现包里多了只MIT的纪念品杯子。杯子里有他龙飞凤舞的字条:以后去MIT继续做室友吧。
近了,近了,我听到了春天的脚步声。鸟儿在树上呢喃,原野披上了绿色的新装,大地沐浴着春光,万物生机勃勃。来了,来了,又一个绿色的春天。
春天,是从蒙蒙细雨中姗姗而来的。每一滴雨都带着神圣的使命,叩响大地之门。当万物在雨水的浸润中苏醒过来时,世界顿时变得春意盎然。
小雨,细如针尖,轻如牛毛,如烟似雾,无声无息地下着。树枝上的嫩芽顽皮地探出了小脑袋,小雨便落在它们身上,为它们穿上了一件珠纱衣。风娃娃也那么调皮,不住地吹着雨丝到处奔走,落在树上,落在小草上,落在人们的脸上。
春雨,就像一位美丽的少女,披着轻轻的白纱,飘到了花朵上。那小小的花朵,被雨滋润后,露珠晶莹剔透,花瓣像片片泛舟,轻盈地在雨中漂浮。
春雨下到了麦田里,麦苗青青的,嫩嫩的,是那么可爱,在春雨的洗涤下,显得格外妩媚动人。放眼望去,麦田里翠 欲流,仿佛还能听到麦苗拔节时“咯咯”的声音呢!
春雨使万物都充满了生机,真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春雨的一生是那么简短、平凡,但它的贡献却是无法估量的。
我爱生机勃勃的春天,更爱那默默奉献的春雨。
宇宙中有无数的繁星,它们都在无边的星海中闪耀着,燃烧着自己的光芒。虽然不起眼但也为无边黑暗的宇宙贡献了自己的能量,这就是星星精神。我想,如果有来生,我要成为一颗星辰。
如果我成为了一颗星辰,我要去做许多的事。在静谧的夜晚里,风静了,月睡了,连昆虫也进入了梦乡,但是在乡间的一屋中总有一个窗口点着一盏小灯。有一个孩子彻夜难眠。他是谁呢?其实他是留守的孩子。父母出门在外,自己在家中守着空荡荡的房子。虽年纪很小却担起了许多担子,家中的一切都要自行操持。虽然白天有许多事儿干,但到了夜深人静时,他也会寂寞,他也会思念。大大的眼睛望着远方,那一头会不会有父母的身影?这时,我会飞到他的身旁,眨着眼睛,陪着他,给他一丝的温暖,在他入梦时给他带来父母的消息,望着他嘴角挂笑的脸庞,我满意地一一跳一跳地离开。留下的是星星点点闪烁的光芒。
在茂密的丛林中,高大密布的树棵棵耸立,弯弯曲曲的小道纵横交织。夜深了,无数的旅行者倚在路旁,迷茫的双眼沉重的垂下,他失去了向前的方向。我便召集其他的六位伙伴赶向丛林上空。我们很快地列好队形,摆成一个勺子的形状,为他指点方向。向北!他的眼眸中重燃了希望,生的方向就在前方。我们舒缓了一口气,这个形状俗称北斗七星。又帮助了一个人,我的光芒更加闪耀了。
星星的寿命很长,少则几百年,长则几千年甚至万年。但是,我不想做一颗呆呆的呆在天空的星星,我要燃尽自己的光芒,给别人带来光明和希望,这便是我所向往的“星星精神”了吧!
浩瀚的宇宙中,散落着无数繁星,星星与尘埃其实本无大异,但星星会发光。它象征希望,而尘埃不能。星星与尘埃本一念之间。
如果有来生,我要成为一颗星辰。一颗闪着能量的`星辰。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题记
狼烟遍地,战鼓轰鸣。在那个七雄争霸的年代,战火连绵,伏尸千里,成就了他-----秦始皇。问鼎中原,一统天下,是偶然,还是必然??统一度量衡,焚书坑儒,修建万里长城…….
是功?是过?
历史沉默,不语。
可终究始皇可千秋万代的秦朝随着阿房宫的大火,烟消云散。
功耶?过耶?历史值得品味。
繁花如画,纸醉金迷。它有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它有唐玄宗的开元盛世;它有千古女帝的武则天;它也有"回媚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玉环;它有“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李白;它也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杜甫……..
它是一个盛世,可,终究灭亡……历史值得品味。
满目疮痍,东亚病夫。它有过辉煌,有过成功,可终究列强撕裂了表面光鲜亮丽的外衣。它是耻辱,是教训。是满族的耻辱,是中国的耻辱;是满族的教训,也是中国的教训。回望那百年的沧桑历史,我们不禁要问,那沉睡的巨龙何时能醒?那失踪的海东青何时能再张巨翅,再现雄姿?
“高歌前唐金戈铁马,浅饮晚清虎落平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所以说,历史值得品味。
是的,历史值得品味,只有会品味历史的人才会主宰这片古老的大地,带领他重新辉煌。
杂说四,也就是著名的马说。这个文章里面,告诉我们千里马并不稀少,但没有几个人能识别千里马,因为没人知道千里马是千里马,不把它当成千里马养,就更不可能像千里马一样出现日行千里的奇迹。
自古以来,人们就特别希望能得到千里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而那些跑不快、跑不远的马,自然会被筛掉,不被人们重视。好马与劣马,只是人给马强加的一种称呼,但一匹马好还是不好,你是不知道的,更不能因为他跑的快慢而判断。
千里马自然是好马。但如果像马说中所说,没有人发现千里马,把千里马当成普通的马来喂养,就不可能让别人知道他是有千里之能的。因此,真正的千里马在普通人眼里,也只不过是劣马。
不可日行千里的普通马,别人总认为是劣马。但一匹普通的劣马,经过专业的训练,在他和驯马师的不断努力之下,终有一日,他会变成千里马,成为人们口中的好马。
所以说,一匹马是好马还是劣马,这是不可能一眼看得出来的。想必大家都听过伯乐的故事。伯乐后来找到了一个和他一样能识别千里马的人,这个人找到了千里马,但连它的毛色和公母都分不清楚。说明一匹马是否是好马,表面是看不出来的,和他的表面根本就没有关系。是否是千里马,是否是好马,这取决于他的内在。
以后别人告诉你什么样是好马,什么样是劣马,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光看外表。马和人一样,是好是坏,主要看的是内在。
我的初中生活不是从校园开始的,而是从军营展开。那短短五天的时间,让我受益匪浅。
因为小学没有参加过军训,所以我还是比较期待的。出发那天,我高高兴兴地与家人告别。拖着沉重的背包离开了温暖的家。在我看来,军训很简单,不就是站站军姿、跑跑步、叠叠被子的事儿嘛,所以我很自信。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在这陌生的营地,没有父母唠叨式的关爱,没有家里美味可口的饭菜,没有卧室舒服的大床。吃饭时,在食堂随处可见各种污垢;睡觉时,在床上翻来覆去体会硬式板床。我开始想家,有些懊悔自己之前的胸有成竹,我有点后悔参加这次军训了,心生退却。
可快节奏的军训生活容不得我们抱怨。教官让我们站军姿的时候,不断地的训斥着我们:“背挺直!手别动!别说话……”我明白教官也是希望我们像松树一样,无论面对多大的风雨,仍然可以屹立不倒,所以我们每一个都站得笔直。虽然站到后来,腿都僵硬了,甚至连站起来都很费劲,更别说正常走路了,但是我们的精气神因为教官的鼓励,不可同日而语。
那一次要跑3000米,剩最后两圈时,我们已经精疲力尽,我感觉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晕倒在跑道上。大家的速度越来越慢,有的人走了起来,有的人甚至已经坐在了跑道上。不过,教官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训斥我们,而是陪着我们一起跑,还用嘶哑的声音给我们加油鼓劲。我的潜能完全被这份鼓励激发出来,一下子有了跑下去的动力,像一只无形的手将我的脚轻轻地托起,我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我带着这份力量跑完了这最后的两圈,我很开心,因为我成功突破了自己!所有同学都欢呼了起来,因为我们完成了这个看似不可能成功的任务!
军训结束后,我们对教官道别,回到了温暖的家。这五天的训练教会我坚持,教会我协作,教会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道理。我感觉我真真正正长大了!
颗颗繁星,我拈一颗最亮的;朵朵红梅,我采一朵最美的;片片浪花,我拥一簇最清的……转眼间他们全都变成了同一个东西——书香。
是它,散出阵阵气味牵引我进入那“欲界之仙都”,见到了那满园春色与那清丽的花中君子。它让我品味到了李白“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浓浓思乡情;亦让我体会到了苏轼“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的坚韧……我在古人那高尚的思想境界中遨游着,如同一朵初开的莲花,摆脱了世俗的肮脏与污秽,经过心灵的洗礼从那浑浊的水中探出头来,仰望着那可望而不可及的美丽世界。
合上书页,一阵香气飘来,让我从此爱上了看书,爱上了写作,亦爱上了这阵书香。
小溪边,绿树下,我捧着一本书,让那耀眼的阳光钻过叶与叶之间的空隙,投射在书页上,形成点点光板,照亮了书页,也照亮了我的心房。
触碰着那厚实的书本,我仿佛正在用心灵与他们对话。沉醉进那诱人的文字间,早已无法自拔。它不知教会了我多少,让我懂得了多少。我对它的爱,是怎么也无法用语言诉说出来的。可能这就是那所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吧!
我曾胸有成竹的说过“总有一天,我也会在这百花齐放的春天开出一朵属于自己的花!”它笑着支持我。最终当我被困难打的落荒而逃时,它依旧笑着,用它那迷人的文字安抚我的心灵。
“我有着将自己那部分做好的责任,只有让团体发光,才能让大家看到发光的自己。”这是它让我知道的第一个道理,我将它刻在心上,使它无法被磨灭、
我爱书,它亦爱我,我对它这个无声之友可以倾诉很多,可它依旧那么淡然,淡然的包容我的错,淡然地欣赏着我的对,淡然的教会我一个又一个道理……
在这大千世界中,我十分庆幸能将自己的缕缕情丝系在那阵阵书香上,能够情系书香,与它永远在一起,是我这一生最幸福的事。
“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到那时候你总会明白的。”……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大人心里所顾虑的是我们常常百思不得其解的,所以才会有如此的一出出误会、争吵。但你过段时间看看这些事,就会不禁感慨:啊!原来也是为了我。
去年寒假,我也小孩儿心性了这么一回。但过会再想想,大人确实有大人才有的苦衷。
“老爸,我们去放天灯吧!”在看了电视中无数的天灯画面以后,我实在忍不住向父亲提议去放天灯。
“家不远就有座山,很多人去那儿放过的!”父亲向来是好说话的,第二天他就开车带我们去了卖天灯的地方。我开心极了。
“先生,你单独带女儿上山吗?那可得小心啦,黑灯瞎火的不安全。”店里老板听说我们二人单独去时有些诧异。父亲听了,沉默了一会儿,说:“要不这次我们不去了,以后去别处吧,乖……真的不安全。”我听了下巴都快掉出来了,老板怕我们不买了,也忙说:“虽然是出过事,但是少数啊,没事的。”父亲脸上是前所未有的凝重和深深的歉意,但他还是决定不去了。我们沉默地上了车,大雨不断地拍打着车窗,像是在劝父亲改变主意。但他没有,他的决定像车窗上的雾,那么执拗地抹不开,让我的心灰蒙蒙地没有了色彩。那一刻,我觉得全世界都懂我,懂我的渴望,连雨水都懂——但却不包括父亲。
我一个下午都没有搭理父亲。
当天晚上,我被一阵声响弄醒了,我跑到门边看,是父亲!我刚想像以往一样出去捉弄他一下,却又顿住了脚步,为什么嘛,跟服软似的,我才不干呢!于是我放下了搭在门把上的手,整个人缩在门缝边,偷偷地看着外面的一切。我看见父亲在折纸船,表情温柔极了,仿佛手中捧的不是纸船,而是什么心肝宝贝。暖暖的灯光洒在她身上,像傍晚的夕阳般柔和。我放松了心情,正打算坐下时,父亲竟然朝着房间走了过来,尽管我拔腿就跑,还是被发现了——“走,我们去放河灯。”
父亲拎着一大袋折好的纸船和小蜡烛,带我来到了离奶奶家不远的一条小溪边。他点上蜡烛,小心翼翼放进小船,又轻轻推着小船让它随河流飘去。“天灯放不了,但可以放河灯啊,今天爸爸仔细想了,就我们两个上山的确不太安全……很抱歉,没有做到和你的约定。”爸爸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轻声说着。
一队的河灯随着水流慢悠悠地飘向下游,漂向丛林深处,漂向天际。暖黄的烛光照亮了雨后湿漉漉的土地,也照亮了我的心。直到这一刻,我才读懂了你,我的父亲……
星星,因为黑夜的衬托更加璀璨;向日葵,因为阳光的照射更有活力;我们,袁因她的陪伴更加快乐……
——题 记
咱们班的风云人物要数班长胡习君了,从我进这所学校的第一天起,我和她就成为了朋友,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可爱,老班的长相是属于甜美型,一双大大的眼睛镶在一张小巧而又精致的脸蛋上,乌黑的头发被扎成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颇有中学生的活力,她一笑起来,还有一个圆圆的,甜甜的小酒窝,煞是可爱。
老班学习很勤奋,很努力。无论你是在课间或午休时,她总在发奋苦读,加上她天资聪颖一直稳坐咱们班第一名的宝座,从未下过台,可她从不忘提携后进生,每逢我有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甭管哪方面的,只要去请教老班,她一定会让我从“迷茫”中找到“方向”,“黑暗”中摸索“成功”,老班释疑解惑是从来不收“家教”费用的。你若是在离去时对她千恩万谢一番,老班便会露出得意而又腼腆的笑容,可你若是把她特夸大夸一番,老班必定一变脸色,从书屉中抽出一本厚厚的数学书向你砸去,紧接着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笑,从嘴缝里挤出几个字“继续啊!”顿时众人鸡皮疙瘩暴起了……
老班的人际关系也很好,课铃声刚一响,就有不少人往一个地方凑,不用说也知道,那一定是老班的座位,可称得上是一块风水宝地了,下课后,老班的座位旁便挤满了人,大多是问问题的,偶尔也有找老班聊天说话的,他们不时发出阵阵欢笑,“老班,老班,这道题我没弄懂,你能再讲一次吗?”瞧,老班可是忙得不亦乐乎啊!
也许是随着毕业考试的临近吧,班上的同学都开始发同学录了,老班似乎也感染了些许离别的愁绪,她的脸上不时露出一丝伤感,呆呆地坐在窗边思索着什么,那双炯炯有神的双眸也随之暗淡下来,有时,她会和我们调侃道:“同志们,毕业后别忘了我哦,把我的签名好好留着,长大混不下去了就把它卖了,够你们活下半辈子了”,语言煞是幽默,脸上也依旧挂着那伤淡淡的微笑,可谁也看得出她心中的那份不舍。
其实一句话藏在我心底很久了,我很想对老班说:“老班,我不会忘了你,我永远的良师益友——211班的班长胡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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