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未毕业的学生,现在一家商贸公司实习,只是一个小公司。三月到公司,到现在五月份实习已经两个半月。到公司并没有办理任何入职手续,五月底公司要给我分市场,只是因为负责该市场得业务员要离职了,而我跟他熟悉了几天市场后,发现并不适合我,所以想离职。我想五月底拿到四月份工资时再提出离职,因为我怕离职后连四月份的工资也拿不到。我想问得是,如果我离职,公司以缺人强制挽留或是非要离职扣我一个月工资,该如何要回?
所谓实习即要校生(尚未毕业)的社会实践课,它不同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存在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是法定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实习生的社会实践课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法系)的调整,实习课是否支付工资或支付的方式,由委托实习单位(一般是学校)与接受实习单位约定,在务实操作中一般是以接受实习单位发给实习生生活补助费的方式代替劳动报酬。
因此,你是否可以取得工资或取得多少工资还真不好说,可以咨询一下学校,当初是如何约定的?支不支付工资?支付工资方式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