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这样的!我和同学合伙做生意,我人在外地做生意,负责在外地进货发货,他负责在内地经营,现在生意不做了!要分东西! 他手里还剩一些货款4000左右现金,和5000左右的货是应该给我的! 可是目前,他依人在外地打工钱在老婆那里为由,要求5个月以后左右,他回老家后,再结账! 请问,我该怎么对策,怎么办?我手里有以前合作时,写的合同,但是不知道他说的真假,也不想把问题搞到公安局报案的地步!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他讲了一个话,让我感觉非常不讲理,所以让我对他的诚信担心! ”他埋怨我,当初喊他来做这个生意,让他亏钱了! “ 试想一下,做生意本就有风险,又不是稳赢不赔的,大家又不是小孩子,该自己承担的责任,就该自己承担! 又不是只是你赔,我没赔,大家都赔了!
我是实在不想走法律或者找人去找 他麻烦 等事情, 毕竟大家是朋友, 可是现在又这样搞,咳,真叫人感觉无助啊! 难道真等他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