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排放标准是否是免责事由?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杨志发律师解答:符合排放标准不是免责事由。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3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
环境污染民事案件管辖法院是什么?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
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的规定包括什么?
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则无需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侵权人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
环境污染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
破坏环保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法律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属于污染环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污染环境的免责事由有什么?具备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在三种情形下也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这三种情形是: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
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纠纷如何解决
有两个途径,1、向环保部门投诉;2、自行收集证据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典民事纠纷案例分析
对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排污费。向水体排污的单位即使未超过排放标准,也要缴纳排污费。向大气和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四、环境民事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不要求行为违法。达标排污、已缴纳排污费是承担行政责任的要件。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
经典民事纠纷案例分析
(2)向大气和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达标排放的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的应限期治理并课以罚款。(四)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特殊的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无过错责任、不要求行为违法。(达标排污、已经缴纳排污费是承担行政责任的要件)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造成并及时采取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