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母系制度会在泸沽湖边得以存在和保存至今?

不是关于杨二,我是想知道为什么母系制度,或走婚知道在泸沽湖边得以存在,有什么历史缘由或者是什么促使其在泸沽湖边存在和发展?

泸沽湖,位于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乡与四川省盐源县左所乡之间,距宁蒗县城76公里。当地摩梭人称为谢纳米,意为母海,因湖的形状如曲颈葫芦,故名泸沽湖.
沽湖水美,泸沽湖岸山也秀,群山之中尤以格姆山(狮于山)为人们所喜爱。这座山雄伟高大,状如雄狮在湖边蹲伏静息,狮头面湖,倾斜的横岭似脚,要是细心观察,还指得出口耳鼻眼,使人越看越觉得维妙维肖。人们常呼它为狮子山。传说山上有一位名格姆的女神,她保护着山下各族人民的平安幸福,让百姓多子多孙,让姑娘健壮美丽,让庄稼茂盛,牛羊兴旺。狮子山在环湖摩梭人心中,是座美丽的山,也是座神圣的山。他们在山脚为它建立神龛,将格姆女神视为众神之首,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日,都要举行一次盛大的祭祀活动。届时,附近村寨的男女老少,特别是青年们,穿上节日的盛装,带着食品,有的还骑着骏马,到狮子山朝拜。除了祭祖格姆女神外,还要举行盛大的野餐、赛马、对歌等节庆活动。
当地居民以摩梭人(纳西族支系)为主。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摩梭人中还保留着具有早期对偶婚特点的阿注婚姻形态,保留着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一些特点,这种婚姻,在时间上,可长达数十年,也可短到一二夭;在数量上,可与一二人结为阿注,也可以与更多的人偶居。结合自愿,解除容易,双方不来往即算解除阿注关系。与此相适应,家庭是由血缘为纽带的母系亲属组成,家中财产均由母系血统的成员继承,子女均留母家,随母姓。男子的身份是舅父或舅祖父。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和生产管理上是主持人,享有崇高的地位

世界众多民族中不乏仍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但时至今日均无“走婚”这一特殊的风俗。对于“阿肖”走婚为什么能够历经沧桑后,仍存在于沪沽湖摩梭人中间,至今是一道世界级的未解之谜。为此,国内外学者作过大量调查研究.并运用各种人类学现有理论进行分析.然而得出的结论似乎尚不足以解开这道难题。最为详细的调查是詹永绪先生等于1963年、1965年和1976年进行的调查研究。他对沪沽湖沿岸和永宁平坝的六个乡的964名女子和785名男子共计1740人进行了婚姻状况的调查统计。结果,实行“阿肖”走婚的为1285人(女730人,男555人)占73.5%。对于阿肖婚姻为什么能长期延续.他认为有五个原因一是摩梭人的母系社会尚未完全瓦解,而外界的影响又还软弱;二是社会生产力落后,尚未形成个体私有制,而以家庭集体所有制为主;三是妇女仍然充当谋取生活资料的主力;四是血缘纽结关系使传统的观念很深蒂固;五是上层土司不反对阿肖婚姻。

这些说法虽有一些道理,但是.为什么外界的影响对摩梭人母系社会的作用如此软弱?为什么不少比摩梭人生产力低下的民族已进入一夫一妻制而摩梭人仍然实行走婚?为什么摩梭人大多愿意选择走婚而不愿其他形式的婚姻?这许许多多疑问,仍然是摩梭婚姻的难解之谜。

走婚是“母系”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成年男子“走婚”是一个传宗接代繁衍后裔的途径,只是不同于其他民族夫妇长年生活在一起。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归,暮来晨去。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人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你的心上人“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她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的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检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现在来讲“阿注”定居婚。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家家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

“阿夏走婚”:每当夜幕悄悄降临后,这个家庭中成年男人们就出去了,他们当中有各位舅舅、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南北,去自己的“阿夏”家。对方的姐妹们在家中等候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到来。她们晚间特别忙,当家长的母亲更是双肩重担,既要打点舅舅和兄弟出门又要照料家中老母和姐妹与小孩们,还要接待自己的“阿注”(丈夫)来幽会。

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的夜间生活,你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矩。对于那些外面敲门的男人,或者客人,年老的舅舅们是决不会去开门的,也不问是谁,主妇也不予理睬。除非你在门外吆喝几声,说明你是外来的客人,家中老人或小孩才会给你开门。家中成年姐妹众多,但来幽会的“阿注”也多,各有各的幽会暗号和传情方式,如果不是自己的“阿注”就不会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姑忍娘的闺门一定要对好暗号她才会轻轻打开,大木摞平房母屋里住着年老妇女与儿童,她们一概不管院中之事。

在她们这里,不存在“第三者”,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天下男子到处有,东方“女儿国”的女子任我求。在性事方面女方占主要地位,有了这些实感人们恍然大悟,为什么摩梭人根本不存在离婚、寡妇、子女无人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的性爱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完全是两码事。在他们这个氏族中,大多数“阿夏”、“阿注”们都是相敬如宾、相互负责,只是没有其他民族那样明确而已。在某些村寨和某种宗教的家庭结构及婚姻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这种现象,男性们既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又不是名副其实的父亲,对妻子负责任,对儿女尽义务的事,男人们一古脑丢进泸沽湖里去了。一生中男人想去想就去,想回就回,落个两袖清风。一旦他的女朋友关门拒绝,或者男人们喜新厌旧,往日情意便烟消云散,只留下一场春梦,这也是一个迷。

在她们这里男女性爱关系与经济关系牵连不大,结合是自由的,两厢情愿的,离异更是无瓜无葛,不会发生任何纠纷。男女双方都有主动权,社会、家庭不干预,即使发生纠纷,双方母亲、舅舅们也会妥善处理。结合并不是以谋生为目的;离异也不会危及谁的生存,经济再富裕也不会为彼此结合稳固构筑可靠的基础。摩梭“阿夏”走婚的相互结合、离散,其原因是感情为前导。因此,有的摩梭人成年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在无孩子前更换“阿夏”、“阿注”是常的事,而有了孩仓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在夜幕降临之下,在黄昏时分,芳龄女子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许多夜晚使者,暮来晨去。在他们性爱天地里,也不是我们常人所想象的那样每个女子都可以去爱,每个男子你都可以去求,他们求爱方式是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走村串户、走亲访友、经商与其他活动中进行的,相互了解,具有一定感情基础之后,相互交换一些礼物,如手镯、项链、戒指、手表及衣物等等为定情的信物,这些东西只有他俩和母亲才知道。随着男女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走婚”幽会相聚的次数就越多,有的情侣关系就稳定下来直到终生。如果你花言巧语,不诚实,无本事,游手好闲,时间一长,你就得扫兴回娘家了。“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结构中的事实,是当代人无法想象的,实行自由“走婚”其奥秘在于母子们无后顾之忧,“母系”大家庭是每个人的庇护所,对于成年男子来讲,“母系”大家庭是他们赖以生活及养老送终的最好乐园。男子汉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他们“走婚”习俗能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

摩梭少男、少女们在这“母系”大家庭中由祖母、母亲、舅舅、姐姐们精心照管渐渐拉扯长大,他(她)们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和互敬互爱的美德。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接受大家庭的意识和尊老爱幼的教育,服从母亲和长辈,按先长后幼分配食物和其他东西,不干缺德事,这些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给孩子们打上了深深的印记。近几年,虽受外界影响,但摩俊人的社会相对于外界是比较安定的。我曾统计过,泸沽湖上下的自然村,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只有1个人被劳动教养过3年,在这50年里,全行政村近千人中,犯轻罪的只有1人,没有犯重罪的。所以说青年一代的思想与从小就受到长辈们良好教育是分不开的。

不管是过去人民公社、生产队或现在个体经济,摩梭人至今都保存着古老的“共耕分食”的形式。这种生产劳动过程给男女青年提供了相互了解的机会,爱情也就在这种土壤中产生了。他们团结互助、淳朴、宽厚、热情大方的美德,蔚然成风,真挚动人,令人羡慕不已。

当少男、少女到13岁时,“母系”家庭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丁礼”,给女孩子穿裙子,给男孩子穿裤子,这个典礼对摩梭人一生都至关重要。“成丁礼”在农历大年初一这一天举行,等公鸡叫第一遍时,母亲把孩子叫起来洗脸梳头,把木摞太平房火塘里的火烧得旺旺的,舅舅们搬来大“猪膘”肉和一袋粮食,祖母和母亲拿来新裤子、新裙子,在锅桩前祷告后给她(他)们穿上。

女孩在13岁前扎小辫,之后开始留长辫。过去是用黑牦牛尾毛,现在改用黑毛线,用黑色丝编成大弱子盘头,缠大包头,和成年妇女一样打扮。母亲让女孩子站在正房中心火塘右边一根叫“女神柱”的旁边,给她脱去昔日长衫,穿上金边交领右开口黑金绒或红金绒短上衣,白色或天蓝色白褶长裙,扎宽绣花红腰带,在大辫盘头上载一朵红花。摩梭少女们穿的白褶长裙及服装、头式非常好看。

年满13岁的男孩则由舅舅给他脱去昔日长布衫,穿上短衣,宽腿裤,扎上彩色腰带,同大人一样了。举行成丁礼的孩子必须一脚踏在猪膘肉上,一脚踏在粮袋上,表示将来有吃有穿,接受母亲和长辈、哥哥、姐姐的祝福,向长辈行礼,向“锅桩石”行礼,然后由大人领着走访亲友,接受亲朋的祝贺和礼物,最后宴请亲朋好友。因地域关系,“成丁礼”在有些地方也有不同之处,但大体上还是相同的。

这些古老礼仪使少男少女们接受了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课,从此他们迈开了人生步伐,步入了青春期,成为“母系”大家庭中正式成员。女孩跟母亲们学习当家理财本领,男孩跟舅舅们学习男人应懂的知识、技能,这些都是直接经验的传授,可谓“言传身教”。

少女到了13岁“穿裙子”后,妈妈们会说:“小鸟儿出窝了,该学会自家飞了,往后不要再同小娃娃们一起玩了。”到了十七八岁,妈妈或祖母不准她们睡木摞大平房的大火塘边,叫她们到门楼上专门为女儿准备的闺房里住,到那时就会有小伙子成天盯着她们,会托人或利用各种交往送来礼物。在这个民族中姑娘们是绝不会向男子讨好的,都是男人主动上门,如果姑娘确实喜欢你,她会送给你定情物,叫你到她家去求婚,举行“走婚”仪式,约定暗语夜晚相会,你一去她就会给你开门,时间长了就会结下百年之好。从此他们的关系便公开化了,不在偷偷摸摸的“走”了,你来了请你到木摞房大平屋火塘边坐着,母亲给你杀鸡、宰羊、煮猪膘肉吃,舅舅们给你倒酒喝……

当小孩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便要给小孩洗身,便要给小孩洗身,叫“打三朝”,舅舅为之取名,抱出来晒太阳,在院里走一走。满月后孩子的“阿日”(意为奶奶)背着猪肉、拦着羊、提着鸡及小孩的生活日用品,还要带着送给祖母、母亲、舅舅的礼物来看孩子。

在他们这个氏族中“阿哒”(父亲)信孩子要举行仪式:先敬祖宗,后请邻居老妈妈们吃饭,让乡亲们知道娃娃是谁家的宗族之系,但不能把小孩抱走,小孩是这个“母系”氏族家庭中一成员,男方家是绝对不能带走这孩子的。到这时有的男人会在女方家住下来,但时间不会太长。如果在女方家上门,“丈夫”的地位非常低,只得处处小心,规规矩矩做人,处处检点自己的行为,完成主妇分给的任务。在木摞房客厅火塘边,这位“女婿”只能盘脚坐在下方的位置上,由当家主妇分给他一份食物。如果这位“女婿”各方面表现不好,自个儿会灰溜溜地回到自己母亲身边,这就是“走婚”全过程。现在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和当工人、教师等类的男女都在外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农村也有部分的男女是一夫一妻制,约占百分之三十,解放以来各种习俗都有演变着。

人类的婚姻家庭形式,经历了漫长的变迁,从群婚到血缘家庭再到那普那路亚家庭,再从对偶婚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在全人类都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今天,在泸沽湖却仍然保留着古代早期对偶婚特点的“阿肖”婚姻形态。

“阿肖”是泸沽湖摩梭人中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的互称,彼此又称“肖波”“阿肖”婚姻的显著特点是:亲密的伴侣之间不存在男娶女嫁.男女双方仍然属于自己原有的家庭。婚姻形式是男方到女方家走访、住宿,次晨回到自己家中。因为是由男方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所以当地人又称这种关系为“走婚”。双方所生子女属于女方.采用母亲的姓氏.男方一般不承担抚养的责任。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的“阿肖”数目或有多有少.双方的“阿肖”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

这种婚姻关系不受家长、亲族的干预、强迫,也不太注重对方的门第、身份和地位。选择上较为注重家族(母系血缘的男女之间禁止结交),看重对方的人品、才干、外貌等,在结交阿肖中女方的意愿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一般以女方的爱憎采取舍。“阿肖”关系的建立较为自由,而且以感情为主要基础。在劳动中、在转山、转海等节日中、在日常生活和相互帮助的交往中或因对方勤劳诚实的品格产生了爱慕,或因对方俏丽的容貌.活泼的性格感染了自己......,便可向对方表示自己愿意结交“阿肖”的心愿。一般是男方向女方赠送诸如花头巾、衣服等礼物,如果对方乐意接受便可建立关系。如果女方有意,也可以大胆表露,例如主动从男方身上“抢”走一支钢笔.一块手巾;或者主动赠送男方自己绣的腰带.做的食物;如果对方乐意也可以建立关系。还有一种形式是,男女结交“阿肖”,必须先由男方请人履行一种当地人叫“佐佐嘎”的手续(意为互换东西)。当一个男子看中一个女子后,男子要请媒人带着给女方的衣裙、腰带、鞋子、茶叶等物品,到女方家给女子的母亲说明来意.母亲先要征求女儿的意见,如果同意,当即收下礼物,回赠一条女子亲手制作的麻布裤子和麻布腰带。经过“佐佐嘎”的男子首次走访女阿肖时必须邀上谋人或自己较亲密的男友一人,随身带着茶叶、糖食等。女方家中则盛情款待.同时将男子带来的茶、糖,分送给本村每一户人家或只分送给自己的亲族,表示自己的女儿已有了“阿肖”。入睡时,由女方母亲或姊妹将男子送到女子的卧室——花房。男阿肖走访女阿肖的最初阶段都要回避女子的舅舅、兄弟。随着时间的推移、便可逐渐随便起来“阿肖”关系的建立比较自由,解除这种关系也较方便。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双方如果觉得性格不合,感情淡漠或破裂,无论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要结束这种关系都可以。一般情况是假若男方不愿再维持“阿肖”关系只要给女方说一声“我以后不来了”就行了;或者长期不走访女方,婚约自行解除。如果是女方不愿意.就可以当面告诉男方“你不要来了”,或者在男方走访,面带难色或拒绝进入花房,男方自觉没趣,就该理智地退出。在结交“阿肖”期间男女双方无论任何一方,如果知道对方另找“阿肖”时、通常要给其送一个用麻布包着火炭、辣椒、鸡毛的小包,以示警告或绝交。如果对方愿意改悔,就该向送包者赔礼道歉,这样就可以言归于好。

就这么多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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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制约不了他们。所以就能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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