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问题求助,急急急急急~~~~ 五年前我家承包了二亩土地,然去年开始国家建铁路被占用,因为我承

五年前我家承包了二亩土地,然去年开始国家建铁路被占用,因为我承包土地的合同上写的是十年期,也就是说还有五年合同就到期了,可是国家占用土地是按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办法给的补助,先给被占土地方十年的补助金,那么我家这二亩土地该如何补偿哪?村里说前五年的补偿给我们,后五年的补偿上交,我想问一下这样办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哪??国家有这方面的管理条例嘛?是怎么规定的哪??
现在这里谢谢了~

首先,你的承包地的性质是不是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地还是承包的四荒地或者机动地,但从你的承包土地合同是十年来看,应该不是三十年承包地之内,也就是说,这块地有可能是你家从别人家那里流转承包过来的,你没说明该地是不是别人家的或者村集体的承包地,如果别人家有经营权证书,那么涉及到征占的情况,该地的补偿费应该归该地的权证人所有。
其次,补偿标准可按国家规定处理,补偿费可由你们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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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4
土地补偿费是给予土地所有人和用益物权人(承包人)的投人及造成损失的补偿,应当归土地所有人和用益物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所有人(多为承包人)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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