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家承包了二亩土地,然去年开始国家建铁路被占用,因为我承包土地的合同上写的是十年期,也就是说还有五年合同就到期了,可是国家占用土地是按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办法给的补助,先给被占土地方十年的补助金,那么我家这二亩土地该如何补偿哪?村里说前五年的补偿给我们,后五年的补偿上交,我想问一下这样办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哪??国家有这方面的管理条例嘛?是怎么规定的哪??现在这里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