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我们把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对立简单表述如下:
首先,二者表现在唯物与唯心的根本对立上。这就是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哲学多次的“头足倒置”的批判。第一次是1843年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一批判的重要结论是:“理念(我们可以理解为理性——引者)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像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如果理念变为独立的主体,那么现实的主体(市民社会、家庭、情势、任性等等)在这里就会变成和它们自身不同的、非现实的、理念的客观要素。”
马克思这一批判的第一点,就是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是“头足倒置”的,是唯心思辨的方法。第二点是指这种思辨辩证法的内容:国家与家庭、市民社会,以及与“情势、任性”等等的关系。前者指的是国家这个一般的普遍利益与家庭、市民社会这种私人利益的关系;后者是指国家的法与个人的“情势、任性”等个人自由的关系。在这两种关系中,只有后者服从前者才是合乎理性的,才是真正的自由。以上两者结合起来,可以说就是黑格尔的“自由国家”。马克思第一次对黑格尔思辨哲学“头足倒置”的批判,就是针对黑格尔式的“自由国家”的批判。
马克思第四次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头足倒置”是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进行的:“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这里,不仅是唯心与唯物的对立,而且表现为客观事物自身的辩证法与观念主体成为现实事物创造主的对立。这里既是进一步阐述辩证法的唯物性质,同时也是阐述与辩证怪论的根本对立。
其次,二者的对立还表现在保守性与创造性上。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是什么呢?即它的辩证历史观。黑格尔说的辩证法即历史内在的逻辑关系:“历史的职责,既然不外乎把现在和过去确实发生过的事实和行动收入它的记载之中”,“哲学用以观察历史的唯一的‘思想’便是理性这个简单的概念;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历史因此是一种合理的过程。”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可以用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来理解。逻辑的依据就是历史事实,历史的事实越是详细缜密,它的逻辑性越强。在这里,可以说黑格尔是十分唯物的。但是他说理性按照概念的法则创造历史,这样,历史便成为“理性是世界的主体”创造的产物。在这里,这个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便成为最保守的东西,成为对旧事物进行辩护的辩证法论证,或合理性的逻辑说明。“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就是这种为现实进行辩护的命题。黑格尔的“自由国家”,正是他为之辩护的对象。马克思的辩证法则不同,他的《资本论》可以说就是采取了黑格尔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通过概念的逻辑: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分配的两极分化—资本主义制度被否定的否定。在这里,马克思的辩证法,以科学的、唯物的形态阐述了资本主义制度历史和逻辑的过程。但是,这里不是为现实的事物进行辩护,而是指出了它的新质的产生,即否定之否定的共产主义的必然产生。在这里,黑格尔的“自由国家”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辩证法发展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第三,二者的对立,还表现在事物发展的常规逻辑与超逻辑发展的科学理解上,即社会发展的“演进”与“跨越”的理论理解上。1877年,马克思的论敌米海洛夫斯基曲解《资本论》。马克思反驳说:“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为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这里说的“历史哲学”正是指黑格尔的历史理论,把《资本论》变成“历史哲学”是对马克思的“过多的侮辱”。这种“过多的侮辱”的内容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正是“没有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社会主义永远是空想,永远是‘大锅饭’的水平”这种观点。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产生只有这样一条路才是合乎理性的。这种观点,对马克思来说,就是“过多的侮辱”。
反对这种“过多的侮辱”的历史理论是什么呢? 这就是马克思晚年指出的俄国农村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理论。这里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第一条道路是“演进”式的,是合逻辑的;而后者的发展是“跨越”式的,是超逻辑或非逻辑的。前者是“封闭式”的,是在已有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改进、改良的办法进行;而后者是在“开放式”形式上发展的,它不能按照常规逻辑来进行。这种跨越发展没有先例可寻,按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摸着石头过河”。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它的成就所表明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跨越”发展的正确性,也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摸着石头过河的科学有效性。在30年的建设实践中,我们有三个理论创新,表明了这是对唯物史观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四,这种对立,还表现在质与量辩证发展的关系上。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只有量的积累才能引起质变。在马克思这里,跨越发展的新社会的质,是按梯度发展的。结合中国的实践,共产主义社会这个新质,它表示的是一个过程,是这个新质的不同梯度: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三步走的战略部署等等。对三步走战略部署的实现,使得中国改革开放30年又表现为三个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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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1
简单来说本质上不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的,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的. 马克思的辩证法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精神

马克思的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区别: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即承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然后描述并要求用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和辩证否定的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仅在自然领域坚持唯物辩证法,而且在社会历史领域依然坚持。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即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绝对精神,其他都是绝对精神的...

马克思的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马克思这一批判的第一点,就是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是“头足倒置”的,是唯心思辨的方法。第二点是指这种思辨辩证法的内容:国家与家庭、市民社会,以及与“情势、任性”等等的关系。前者指的是国家这个一般的普遍利益与家庭、市民社会这种私人利益的关系;后者是指国家的法与个人的“情势、任...

马克思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区别
马克思的辩证法学自黑格尔,区别是马克思是用物质这只独眼看世界的,往往很片面 根本区别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 黑格尔辩证法是唯心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是物质决定意识 黑格尔是意识决定物质 联系 都是辩证法 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内核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形成了唯物辩证法.

黑格尔辩证法与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区别?
1. 思想基础与概念:黑格尔的辩证法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强调概念的辩证发展,试图揭示整个世界的过程和内在联系。而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则以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为研究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其内在运动法则,思维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2....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区别在于
本质区别在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唯物论的,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客观唯心论的。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的,并企图揭示其内在联系,从而猜测到了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吸取了其中的合理内核,抛弃了它的唯心主义体系,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黑格尔辩证法与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区别?
区别:1、思想概念不同 黑格尔辩证法其基本思想是概念的辩证发展。它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的,并企图揭示其内在联系,从而猜测到了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唯物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区别在于
二者的区别并不在于是否承认可知论、一元论和事物内部的矛盾,相反,二者都是承认可知论的,都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也都承认一元论,但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而黑格尔辩证法则认为世界统一于绝对精神,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故选项A、B、D都不对。因此,正确答案是C。

回归马克思主义: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差异
指出辩证法的合理性和批判性。总结来说,黑格尔与马克思的辩证法区别在于一个是思辨的幻觉,一个是实践的真理。理解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理念——实践决定论。最后,马克思的辩证法观点以其批判精神和革命性,为我们理解世界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如何区别于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以唯物主义为基础,强调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的区分。它关注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辩证发展,是科学的认识论和逻辑学,具有实践性和批判性。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通过实践不...

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哲学的关系是?
黑格尔哲学是客观唯心主义,马克思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4,性质不同。黑格尔哲学属于纯哲学,不具有阶级性,而马克思哲学则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二、联系:联系只有一点,那就是方法上的继承性。马克思在方法上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是辩证的否定,即否定之否定。马克思用否定之否定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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