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设备持续开高压工作进行计算,年照射量不超过0.07mSv/年,远远低于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一下是相关国标的摘录,复制的有点乱,摘自《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相关的国标还有GB22448-2008 GBZ117-2006等,其中关于安全计量的规定都是一样的。即,连续5年年均20mSv,任何一年不超过50mSv
以下为摘录内容。
2.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2.1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是指一年工作期间所受外照射的剂量当量与 这一年内摄入放射性核素所产生的待积剂量当量二者的总和,但不包括天然本底照 射和医疗照射。 2.2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剂量限制要考虑随机性效应和非随机性效应。同时 满足以下两种限值: 2.2.1为了防止有害的非随机效应,任一器官或组织所受的年剂量当量不 得超过下列限值。 眼晶体 150mSv(15rem) 其他单个器官或组织 500mSv(50rem) 2.2.2为了限制随机性效应,放射工作人员受到全身均匀照射时的年剂量 当量不应超过50mSv(5rem)。当受到不均匀照射时,有效剂量当量应满 足下列不等式: ∑T WT HT ≤50MSv(5rem) 式中: HT——组织或器官(T)的年剂量当量,mSy (rem) WT——组织或器官(T)的相对危险度权重 因子(见附录F) ∑T WTHT ——称有效剂量当量,用HE 表示 2.3放射工作人员一年中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不应超过附录B列出的年摄 入量限值(ALI)。 2.4为了便于监测和管理,推导出工作场所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导出浓度。 见附录B。在不超过年摄入量限值和符合2.6款的基础上,其浓度可依据实际的 摄入量而增减。 2.5在内外混合照射的情况下,满足下列不等式和2.2.1及2.6的要 求可以认为不会超过所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剂量限值。 HE Ij (---------)+∑----≤1 -1 ALIj 50mSv·年 式中: HE——外照射的年有效剂量当量 -1 ∑T WT HT ,mSv年 -1 Ij ——放射性核素j的年摄入量Bg年 ALIj——放射性核素j的年摄入量限值,Bg -1 年 -1 50mSv年 ——放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当 量限值 2.6在一般情况下连续3个月内一次或多次接受的总剂量当量不要超过年剂 量限值(2.2至2.5段)的一半。 2.7放射工作条件的分类:为了便于管理,将放射工作条件分成三种: 甲种工作条件:一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15mSv(1.5re m)。对于这种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要有个人剂量监测,对场所要有经常性的 监测,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受照剂量和场所监测档案。 乙种工作条件:一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很少可能超过15mSv(1.5r em)。但有可能超过5mSv(0.5rem)。对于这种工作条件的场所,要 定期进行监测。要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受照射剂量档案。 丙种工作条件:一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很少可能超过5mSv(0.5re m)对于这种工作条件的场所,可根据需要进行监测,并作记录.。 2.8在正常的运行过程中有时会发生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少数工作人员接受 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对这种照射必须事先经过周密的计划,由本单位领导 及防护负责人批准,其有效剂量当量在一次事件中不大于100mSv(10re m),一生中不大于250mSv(25rem)并满足2.2.1款的要求。接 受这种事先计划的特殊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应有医学观察并详细记入个人剂量和健 康档案。 2.9从事放射工作的孕妇、授乳妇(仅指内照射而言)及16~18岁的实 习人员,不应在甲种工作条件下工作,不得接受事先计划的特殊照射。 2.10从事放射工作的育龄妇女所接受的照射,应严格按均匀的月剂量率加 以控制。 2.11未满16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 3.公众中个人的剂量限值 3.1公众中个人受到的年剂量当量应低于下列限值: 全身 5mSv(0.5rem) 任何单个组织或器官 50mSv(5rem) 3.2当长期持续受到电离辐射的照射时,公众中个人在其一生中每年的全身 照射的年剂量当量限值应不高于1mSv(0.1rem) 上述年剂量当量是指任何一年内的外照射剂量当量与这一年内摄入放射性核素 所产生的待积剂量当量二者的总和,但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 3.3公众中个人的年入摄量限值和导出浓度仅用于成年人。在计算儿童由于 摄入放射性核素而受到的有效剂量当量时,应考虑儿童在器官大小和代谢方面的差 异,选择合适的模式,相应地减少有关的放射性核素的摄入量。 3.4各省、市、自治区及有关单位在制订放射防护规程时,必须把现有的和 预期的各种放射源对公众的照射计算在内,要使公众个人所受照射的总剂量当量低 于上述限值。对新建放射工作单位进行放射防护预评价时,也必须考虑到这一点。 3.5未来的剂量当量负担:有许多实践所释放的长寿命放射性核素会在环境 中长期累积,将不断增加对公众的照射。同时其他放射源的种类和数量也会增加。 所以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必须保证当前和未来实践所产生的剂量不致对公众造成过 量的照射。 3.6为了估计公众个人所受的剂量当量,应在可能受照的人群中选择合适的 关键人群组,并选用适宜的参数和数学模式,估算出这个组的平均有效剂量当量, 以此进行剂量评价。 3.7人类的活动有时会使天然电离辐射对公众的照射水平有所变化,限制由 此增高造成的附加照射是必要的,应该根据不同的放射源类型及其剂量分布,确定 具体的调查水平,管理限值和干预水平。
追问你说的年照射量不超过0.07mSv/年,是怎么算出来的,国家标准是多少啊?
追答按照您说的泄漏量 0.023uSv/h
乘以8小时,乘以360天,除以1000(单位μ→m转换一下)。
约为 0.067mSv/年。以上不含自然环境下的本底计量。
国标规定的安全值连续5年年均不超过20mSv,任何一年不超过50mSv
参考资料:《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