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类有害物质
RoHS指令介绍: 欧盟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公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 2002/96/EC)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2002/95/EC).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至今,欧盟共颁布了29项豁免条例。
主要针对电子电器产品中限制使用PB(铅)、Cd(镉)、Hg(汞)、Br(溴)、Cr(铬),这几种重金属有害元素,要求除了Cd(镉)为100PPM外,其余为10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