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还不上房屋会被没收吗?

如题所述

银行会将房产拍卖,借款人出现了不正常还款的情况,银行必须走法律手段进行拍卖。
抵押权的设立就是为了保证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银行为了使自己贷出去的款项安全地回收,就要求借款方提供抵押物。房屋买卖抵押贷款,购房人一般会把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在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以房屋作价拍卖,用其中的价款偿还未还清的贷款。
一般来讲银行会先起诉然后委托资产管理公司或者直接拍卖处理你们的房屋,资产管理公司付给银行剩余的欠款,而房屋就完全归属资产管理公司,房子拍卖,出租,由资产管理公司决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没收倒是不至于。

参考:http://www.zhqh.com/bbs/dispbbs.asp?boardid=3&id=452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4-27
还不了,被银行没收
第3个回答  2020-06-09
1.担保公司应该是垫资,他们是在保证批贷的情况下才会给您做垫资的,等您的抵押贷款做下来了,然后再还上这个垫资,银行不放款的情况很小。
2.万一银行不放款,您还不上钱,担保公司会起诉你,进而拍卖你的房产!
我是北京腾辉信德的房贷顾问,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我们!
第4个回答  2007-04-27
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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