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在那个部门的法律条文中查寻啊,谢谢,毕业回迁后落回村里是否能够享受村民待遇,(请附相关法律条文),
先谢谢你的回答,那么请问,当时我牵户口并非出于我自愿,而且是学校必须要求牵,而后来哪些上大学的,他们不用牵了,反而享受村民待遇,我们牵了毕业之后接着又落回来了,就不享受了,我绝的这样不公平,说要我们交2W元就享受村民待遇,如果在法律上讲,我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谢谢
追答这在我国法律界是非常前沿的问题。
从物权理论上说,由于你是集体组织的原来成员,不会 因为你身份的改变而导致你失去财产收益的权利。
但是,由于我国目前仅仅将村民委员会作为自治组织,其财产分配是否公平,公权利(主要是指司法审判权)原则上不介入,这就使此类问题失去了解决的平台。、
好在你读了大学,不一定依靠农村的土地生存了。因为在城市里面的某个领域里,也许更美好的生活正等待着你开拓。
当然,如果你没有因为读大学找到新的工作岗位,而仍然需要依赖土地生存,那么,我个人认为,村民委员会不让你享受集体福利待遇是没有道理的,收你2万元更是需要依据支持的。如果你希望问题解决,你只能依靠村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政府来协调解决。不能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祝你快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