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25
首先你的陈述有问题,应该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并非是劳动法规定。下面回答你的三个问题。
1、乙方违约,如果站在甲方的立场,建议先检查合同内容是否约定了验货的义务,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可以以对方货物不符合标准为由拒绝(或减免)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站在乙方立场可以以甲方未验收为由提出抗辩。一般在合同条款中会约定收货地点和时间,同时标注收货方在接收货物时应验货,验收合格后接受货物。如果甲方在收到货物后,由于自己的验收失误,未检验出货物瑕疵,则甲方不能退货,并应履行付款义务,交付货款。
2、当约定的违约金畸高的时候,可以适当减少违约金,这是合同法明月规定的。至于具体多少条我给忘记了,你可以查一下合同法违约责任那一章。
3、赔偿金额不能减少,这是实际造成的损失,乙方是无权要求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