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人看见的情况下被人打伤后该怎么办?

可是公安局的说你没有证人我们也没办法。

  被人殴打要及时报案,警方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审查以确定案件性质并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对需要给予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五)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呈报劳动教养;
  (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七)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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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1-04
够轻伤的话,找警察帮你调查取证,如果不够,你只能忍了.
因为如果把你打到轻伤,加害方犯故意伤害罪,是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国家负担;如果不到轻伤是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原告负担.
所谓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举证是十分困难的,国家机关相对于你个人权利大的多,举证责任对警察来说虽也困难,但警察职权很大,所以他们举证比你个人举证要容易一些.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寂莫如来,神目如电:

依你的问题和问题补充,
一.打你的人一旦知道你心地宽广无私,行为襟怀坦荡会用尽一切办法弥补过失.
二.你不认识他,他不认识你,在此地你应准备必要的防身用具,如利刃,手枪,甚致是手雷和冲锋枪,以备不时之需.
三.这人与你有过,且是你的责任,讨你的债,由你承担.
四.此人飞扬拔扈,你不用经过任何授权,可以将他制于死地而后快.
五.如果是激于义愤,与你意见分歧,你可以当面向他请教.
六.如果仅是为了抢劫,你应该庆幸,他良知还没泯灭,他没要了你的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1-10
证据可以分为: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
所谓的没有证人没有办法只是公安局的说法,直接告到法院好了
第4个回答  2006-01-04
你认识打你的人不?认识还好办,去报案就行了。指正打你的人
不认识,公安也没办法了,除非你和他们头头很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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