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是以一名土建监理员的身份被聘与一家监理公司(事发前取得了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及监理员上该证书),担任某项目的土建监理员,直接受总监代表支配(上无专业监理工程师),并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写到:“为公司造成损失将赔付其10%~100%的经济损失”
在工程中,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测量放线检查验收时,我和总监代表一同对控制线及轴线进行复核,从原始基准点引线对纵向轴线进行检查,并告知总监,之后未对横向轴线进行检查。结果整个楼横向偏移0.85米。与甲方沟通后,甲方很生气,但并没有咬住监理不放,与监理达成一致要求施工方给出解决方案。(另外,甲方也积极联系其他解决方案)
问:1.这个质量事故监理该怎么办?(我知道监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如果追究责任(基础垫层及防水施工完,筏板基础钢筋绑扎完75%,大概2500平米),我作为监理员付多少责任?
3.如果我承担部分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所说的10%~100%承担经济损失,公司要求我承担的部分损失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并且公司强制让我付清经济损失,扣押我的全部证件,我是否有权去将我的公司告上法庭(或找劳动仲裁进行调节)?
谢谢,请帮帮忙!!
另外,总监代表在这件事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