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房子因历史问题产权不清晰,还没搞到房产证。但拆迁公司在没有签处任何协议,赔偿,安置的情况下

把我的房子给拆了!我想问先不说何时才能搞到房产证,就说这房子从我爷爷那辈就住到被拆迁前。拆迁公司这样合法吗?!难道我就不能得到赔偿,安置,和签订一些协议吗!?我应该怎么追回我的赔偿呢!?找那些有关部门!?

肯定是不合法的,先通过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以及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3方给你出相应的证明,证明从你爷爷那辈开始就一直居住此房,并且一直到被强行拆迁前就行,当然也可以找你周围的邻居(最好与你爷爷同辈的人)帮你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以及派出所证明也行,还有我不清楚,既然是产权不清晰,无法办理房产证,说明你有可能还交房租给你们所辖的房屋管理局(所),如果交的话,也可以找他们给你出相关证明.如果能出具这些相应的证明,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这个拆迁公司(还需要有证据证明是这个拆迁公司拆的,以免他们不承认)! 希望你一切都能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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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5
当然不合法,你可以去找一下你们社区的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只要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家人的,就可以要求赔偿。
第2个回答  2011-04-20
带齐所有能证明是你的书面材料,找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1-04-17
现在农村(包括城中村)大部分都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公司这样是不合法的,这属于强拆。只是貌似没有哪些部门愿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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