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了三年多,我们公司一直都没有带薪休假,今年4月11号,我以公司没有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我是不是可以拿到带薪休假%200的劳动报酬,除了补发我这三年的带薪休假工资以外,我是不是还要给公司要求,我在公司工作三年,有相关规定工作满一年,有一个月平均工资。我工作三年零4个月,是不是三个半月的工资。
有相关规定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个是什么意思。
还有公司这三年多以来,一直不给我们安排年休假,也没有给我们说过有年休假,这样公司是不是违反规定,公司违反规定,我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应该给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金哪~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补偿金,大家都知道,我也知道。但是公司里违规,我们员工提出来解除合同,难道没有一倍或者两倍的补偿金吗?
等待相关领导的答复,现在我与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
我应该怎么写。怎么和公司谈
追答申请诉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元。(3.5乘以你的月工资);
2: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修年休假工资()元(这个要你工作年限,才可以算出来)
其它的你没说清楚,所以不好说你还可以申请哪几项。
那一倍的 在那 怎么只有两倍哪 这一项怎么是单项的的 那我们的权益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