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规劳动法,个人提出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吗?

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了三年多,我们公司一直都没有带薪休假,今年4月11号,我以公司没有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我是不是可以拿到带薪休假%200的劳动报酬,除了补发我这三年的带薪休假工资以外,我是不是还要给公司要求,我在公司工作三年,有相关规定工作满一年,有一个月平均工资。我工作三年零4个月,是不是三个半月的工资。

有相关规定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个是什么意思。

还有公司这三年多以来,一直不给我们安排年休假,也没有给我们说过有年休假,这样公司是不是违反规定,公司违反规定,我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应该给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金哪~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补偿金,大家都知道,我也知道。但是公司里违规,我们员工提出来解除合同,难道没有一倍或者两倍的补偿金吗?

等待相关领导的答复,现在我与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

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下列情况的,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6
你的理解是对的,劳动法律法规就是为保护劳动者这个弱势群体订立的,有些人片面的做了偏向公司的解释没有依据,也没法律效力,支持你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你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法律依据: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公司不批准你休假是强迫劳动
法律依据: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三、因为公司违法你是被迫提出辞职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你先提出解除并不影响,你公司违法休假规定侵害你的权益(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者提出解除没有补偿金的情形是双方都没有违法违约行为,你单位不适用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11-04-16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只有你是以个人原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要求三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追问

我应该怎么写。怎么和公司谈

追答

申请诉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元。(3.5乘以你的月工资);
2: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修年休假工资()元(这个要你工作年限,才可以算出来)
其它的你没说清楚,所以不好说你还可以申请哪几项。

第3个回答  2011-04-16
你们可以已公司违反劳动法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的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你工作三年零4个月,只有后俩年能拿到休假补偿金。同时可以要3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11-04-16
如果公司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要给你们发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你们先提出来的话就没有的。因为我们的劳动文本上有规定,甲方(是指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个人)要求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追问

那一倍的 在那 怎么只有两倍哪 这一项怎么是单项的的 那我们的权益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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