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官判错案,需不需要负责任?为什么?

这是道讨论题,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谢了

第1个回答  2007-05-01
在中国不会!!!
第2个回答  2021-03-19

第3个回答  2007-05-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不得拖延办案、贻误工作。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 故意拖延立案、送达、移送;
(二) 无正当理由或者未经批准,严重超过案件审理或者执行期限。
违反上述规定,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提请任免机关免除法官职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