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错案,警察非法审讯等,造成冤假错案。这里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这里包括故意制造以及自己能力不足制造的冤假错案。
还有就是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非法或者过失办案。
这些人,法律有规定怎么审判他们吗?
还有,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应该怎么补偿?

有什么证明材料吗?要是有的话,这是是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如果这些人造成巨大损失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事件的话会有专门的调查组调查,够判刑的就判,不够判刑的就医拘役管制行政拘留处理追问

你的回答很客观。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看文涛拍案,里面有一个人被冤判死缓,坐了大概5年牢,现在放出来了。
仅仅靠一个心理测试,和一个骗录的认罪供述,就判了死缓。
真是极其愤怒,杀人者可恶,但相比,这些愚蠢的或者险恶的执法者更应该死无葬身之地。

追答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基本上都不会被执行,但是介于这种情况国家都会做出赔偿·而且会追责当时的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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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5
想都别想了。不可能有赔偿的,索要赔偿比中福彩还难。因为这是中国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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