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婚后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首付和还款都是由我父母出,请问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因为父母年龄大不允许贷款,所以才会用我的名字,但所有的债务都是由我父母本人负担的,我结婚三年由于感情不合准备离婚,但我老公说我父母的房子属于我们俩的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请问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政牛津所北京分所李国舫律师答:该问题应从两个方面考虑:如果男女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约定财产制,婚前由一方贷款所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没有上述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根据婚姻法法定共有财产制,该贷款房子应该属于贷款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应该对婚前共同还贷方所出资部分予以补偿,同时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进行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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