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内发生车祸意外,医疗期六个月,休满三个月后,公司决定再支付一个月薪资可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国家劳动部门有这样的规定吗?(我公司内部规定员工全年的病假时间为2个月,但我这样的情况应该不属于平常的病假,比较特殊。)公司说是咨询了劳动部门后的解决办法,但是劳动法中写明: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司不能辞退。这样的情况该怎样处理?补充下:是否医疗期与工作年限由关?工作年限在一年半的是否最多只有三个月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