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起诉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1)起诉的实质条件:有合格的原告,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的形式要件。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的副本。
  起诉状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①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有代理人的,需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④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在规定书面起诉的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于原告书写起诉状困难的,又规定了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04
  1.形式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起诉状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是法人写明其全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是其他组织、写明其全称,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和代理权限;
  (二)诉讼请求;
  (三)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的来源、种类、证明对象、证人姓名和住所。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起诉、原则上要有具备以上内容的起诉状。但在出现当事人的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包括文化水平、书写能力的困难和经济上的困难同时具备,这时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原告所记录的内容,签字捺手印。

  2.实质要件
  对起诉实质要件的审查具体来讲,主要是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其一,原告是否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二,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其三,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其四,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乎条件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例如,借贷关系案件就应审查原告是否有书面借据,若无书面借据,有无其他必要的事实根据,二者皆无的,即使具备其他条件,亦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诉状的审判员、书记员共同署名。

参考资料: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_JingJie.asp?Db=jin&Gid=85564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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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10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好律师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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