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否定之否定规律,假设问路人是甲,真话人是乙,假话人是丙。
方法:指着其中一人问另外一人:他会不会告诉我走这条路(假设是路A)是对的?
第一种情况:甲刚好问到乙,甲指着丙问乙,因为乙是真话人,所以只能说丙不会告诉路A是对的,所以路A是甲要走的路。
第二种情况:甲问丙,甲指着乙问丙,因为丙是假话人,所以他两种情况都会说。如果丙说不会,那乙就是会了,因为丙说假话,所以丙说不会路A是甲要走的路;如果丙说会,那乙就是不会,所以路B是甲要走的路。
所以如果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那么另外的一条路就是正确的路。如果得到否定的回答,那么,路A就是正确的路。
扩展资料: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现为三段式:正题——反题——合题,形成了一个否定的一个逻辑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两次否定,或两个平行并列的否定过程。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本质是两个层次的否定,具有层次关系在里面;形式是前后并列的两个否定过程,没有层次关系在里面。从层次角度出发,它们构成了本质和形式具有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