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他是个军人,从登记到现在三年的时间,但是我和他之间的感情很淡,他发现我有外遇,并声称掌握了证据,现在他提出离婚,房子是登记之前他父母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子没有土地证,只有购房合同,合同是我的名字,这也是他同意的,现在他要三十万,不给他就起诉!请问如果他起诉那么财产该怎么分?
当时我不愿意嫁给他的,我也给他说的很清楚,我们不适合,是他逼我,非要娶我,我只好出此下策,说买了房子只要属我的名字我就同意,因为当时我认为他不会的,还有当时他承诺的很好,服役期一满就回来!谁知道他到期了,又签了一期,一期就是四年!这是结婚不是买卖!我需要的是个老公不是一间冷冰冰的房子!我也需要有人来疼呵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