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我钱,有欠条,我怎样才能让他偿还,
我们已经签定协议: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以下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那他欠我的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丈夫欠妻子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