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请问断交后对我有什么影响

我现在准备换工作,现在暂时还没离开原单位,找好的新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和医保,请问断交后对我有什么影响,从原单位辞职需要办什么手续?
以后如果续缴应该办什么手续,和注意事项?
另外,辞职后我可以自己去缴社保和医保吗?怎么缴?
我是本市户口,社保缴在本市.

1、社保断交超过三个月,那么社保就要从新计算。社保有一个缓冲期,从停缴社保到重新计算社保,有一个缓冲期,三个月,如果超过三个月还没有继续交上社保,那么,之前所有的保障都无法报销了。

不超过三个月,续上就可以了,但这样断交的退休待遇的不同的。

2、医保断交会影响医保卡的使用,如果没有缴费,有合适理由,跟医保窗口人员好生解释清楚,建议尽快补缴,否则会按照每天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拖得时间越长,滞纳金当然也越多。

如果你长时间不交,那么医保中心会将你的账户封存起来,你就不能用医保了。

扩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作用:

一、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

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二、是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四、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五、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15

断交超过三个月,那么社保就要从新计算。社保有一个缓冲期,从停缴社保到重新计算社保,有一个缓冲期,三个月,如果超过三个月还没有继续交上社保,那么,之前所有的保障都无法报销了。

不超过三个月,续上就可以了,但这样断交的退休待遇的不同的。

扩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使劳动者恢复健康和劳动能力,尽快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办,政府会借助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强制实行以及进行组织管理。

条款:

职工个人门诊、购药及住院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直接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IC卡结算;超出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三日内,应由患者家属或委托人凭医疗保险卡到社保中心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者,社保中心有权拒绝保险其医疗费,特殊情况除外。每月十五日至二十日,出院的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卡、住院诊断书、 住院医疗收费名词表 收据到社保中心报销其医药费。申请门诊慢性病管理的职工应先到社保中心进行登记,待社保中心通知其进行医疗鉴定。

医疗保险赔付办法:

统筹基金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0.8;

住院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0.82;

住院医疗费25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0.83。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每段增加5个百分点。按规定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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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04

一、影响

1、只有连续按时按规定缴纳医保费,才能连续享受医保待遇。首先,医保中断会直接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在多地,如果医保欠费,从欠费次月起,医保待遇会停止;欠费超过3个月,即便接续补缴,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如果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可能会影响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也就是医保报销比例。

2、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二、个人缴纳医保

1、本地户籍,社保局办理,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者。

2、非本地户籍

(1)存档条件

①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②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2)档案调入程序

①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②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③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扩展资料

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个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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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0-02

断交超过三个月,那么社保就要从新计算。社保有一个缓冲期,从停缴社保到重新计算社保,有一个缓冲期,三个月,如果超过三个月还没有继续交上社保,那么,之前所有的保障都无法报销了。

不超过三个月,续上就可以了,但这样断交的退休待遇的不同的。

扩展资料: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不一定。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

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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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10-09

不同的地方的医保政策是不同的,一般的,断交后,你的医保社保会停交,就是医保卡里不会每个月增加金额了,影响暂时不会有大影响,除非生了大病需要医保支持,辞职时不需要办任何有关医保缴费的手续,续交可以和单位事先磋商,到底谁代办谁代缴,新单位不缴的话,是可以自己去缴的。

扩展资料:

医保断交有如下规定: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参考资料:社会保险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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