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应前审理是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如果不是其受理范围,就直接审理仲裁时的请求是否违法?我们公司一员工就劳动合同问题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结果以不是该委员会的管辖范围被驳回.他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直接对他的仲裁请求进行了审理.我的问题是法院是否应先审理是否是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如果是,再对他的仲裁请求进行审理.而不管是否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就直接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审理?法院是否有权直接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