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怎么样,好吧。大家说说看法?分不是问题。

招牌 哈里特·思勒

帕帕·敦特一向非常喜欢花,他经营花店已经很多年了,花店坐落在一个十字路口旁。他工作非常勤奋,并且生活得也很美满,他甚至有足够的钱供他的儿子约翰上大学。

约翰也象他父亲一样喜欢花。虽然他想上大学,但他的理想是毕业后帮助父亲经营这个花店。

花店位於十字路口。尽管花店没有挂招牌,但由于帕帕·敦特多年的苦心经营,城里的人们谁都知道这儿出售的鲜花是全城最美的。

花店第一次开业时,挂着一块很大的招牌,上面写着: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

第一个来到花店的顾客对帕帕·敦特说:“我很喜欢你的花店,可不喜欢你的招牌。美丽、鲜艳的花,难道你就不可以卖别的种类的花吗?你为什么不把‘美丽鲜艳’删掉呢?”

帕帕·敦特欣然同意,认为这样很好,于是把招牌改为:本店出售花。

第二天,又一个顾客来到花店,他认为这个新开业的花店很使他称心如意,

但他也不喜欢花店的招牌。他说:“假如你不在这儿卖花,又在哪里卖呢?帕帕·敦特,你应该把招牌上的‘本店’两字去掉,这样多简单明了。

于是,帕帕·敦特又把招牌改为:卖花。

第三天,帕帕·敦特的叔叔来到花店。“你这个花店很漂亮。”他说,“可是招牌太罗嗦了。‘卖花’,花当然是卖的,但是这样写,给人一种不愉快的感觉,你为什么不把‘卖’字去掉呢?”

这样,花店的招牌上只剩下一个字:花。

又过了一天,本城的一个官员也来光临帕帕·敦特的花店。

“我们来到这儿,感到很荣幸。”官员说:“你的花店看起来很整洁,宽敞明亮。你是一个很善于经营花店的人,你的花店位置适中,橱窗布置得幽雅大方;不过,我对於你的招牌有些想法。‘花’,你的橱窗里摆满了美丽的花,那么你的招牌就是摆设了。人们看见这花,就会知道你出售花。所以最好是让你的花自己去说明吧。”

帕帕·敦特听从了官员的忠告,索性摘去了招牌。

路过花店的人们一看到橱窗里摆放着的鲜花,总是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最后,帕帕·敦特的鲜花远近闻名,盛誉不衰,没有人再去别的地方买花了。

这样,许多年过去了。

现在,帕帕·敦特要和儿子一起经营花店,他高兴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

他渐渐变得苍老,对经营花店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送走了那些看望约翰的人们,帕帕·敦特问儿子:“约翰,现在,你要为花店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哦,爸爸,我们首先要挂个招牌。在商业化的今天,它尤其是必不可少的。”

儿子回答。

“挂个招牌,孩子?”

“对。”

“那么,招牌上写什么呢?”

“嗯,让我想想……就写‘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吧……”
我哪会写呢 哈里特·思勒 么大的名字没看到? 因为是翻译过来的么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啦。只是看着忽然觉得很很有感觉,才来问一番。~

这是楼主你写的吗?呵呵,小生不才,冒昧评论一下,在目前非主流脑残文学泛滥的今天,看到一篇这样的文章我很是高兴。

先抑后扬:
帕帕·敦特一向非常喜欢花
一向和非常搭配不当,建议去掉一向。

并且生活得也很美满
这个地方“并且”不好,去掉并且二字效果会更好。

花店位於十字路口。
在前文很近的地方,交代过花店位于十字路口,这里再提,显得表达有点重复。

花店第一次开业时
花店好像就只开过一次业,为什么说第一次开业呢?后面几次只是换招牌,并不是再次开业啊。

现在,帕帕·敦特要和儿子一起经营花店,他高兴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
他渐渐变得苍老,对经营花店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渐渐变得苍老。这里不应该分段,这篇文章分段存在大问题,从传统文学的角度,是一个很大的失败。不过从目前市场文学的主流风格来看,这似乎无可厚非。但是这个地方,是无论传统文学还是市场文学都不会分隔的。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篇文章节奏有点乱,应该注意一下。

好,开始表扬了:

这篇文章总体写得还是不错的,而且故事很有趣,很吸引人。让人有种想读下去的兴趣。这篇文章所要表达的主旨,我个人猜测是关于本质和内在实际的问题,但是我不敢确定,对文学作品的解读本来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楼主采纳了我的答案,还希望在感言中回复一下这篇文章的主旨,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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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8
么丰盛的,尤其是红烧牛肉面,我总当做面里是有牛肉的。长大了才发现上面写着,图片仅供参考。
小时候,我怀疑了很久,那个金龟子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后来我听谁说的,她孩子都很大了。
小时候,我总是分不清鞠萍姐姐和倪萍阿姨是哪个和哪个。
小时候,一放学就要急着把作业做完,然后才玩,长大后,作业一拖再拖,到最终还可能是别人那里弄来的东拼西凑的答案。
小时候,看会儿电视最多八点就睡觉了,现在都要熬到个12点、1点的,对着电脑发呆却迟迟不肯睡觉。
小时候,写联系方式的时候,就是家里的电话,连最要好的几个同学的电话都会背,现在握着手机,存了那么多,能真正背出号码的又有几人?有时候自己换了个号码都背不出自己的。
小时候,总是希望早早到学校,后来就越拖越晚,甚至希望不要去学校了。
小时候,觉得老师那么神圣,老师的话比父母的话有用的多,现在对老师却有那么多的抱怨,从语音语调到服装穿着,从个人修养到关心学生的程度,作业多了抱怨太严厉,作业少了抱怨不负责。
小时候,愿意有感情的朗读课文,现在课文连看都不想看了。
小时候,有个5块10块就觉得富裕的不得了,能买上各种不同的一大堆东西,大部分都是吃的,吃的里面还送小玩具的那种,1毛钱花哪里了都说的出来。现在有再多也觉得钱不够用,吃的穿的玩的,有时候也不知道花在哪里。
小时候,会集泡泡糖纸,集齐九大行星可以换个手表,可是长大了,他们开了个会,说只有八大行星了,那颗冥王星大星星就这么走了。要是回到小时候,集起来就容易多了。
小时候,吃个麦丽素就很开心了,现在就一天到晚想吃各种口味的巧克力。
小时候,每本书都要包个书皮,有时候连作业本也不放过,现在书角卷起来了也不会心疼。
小时候,因为体育不好不能参加班级的集体项目会觉得特别丢人,现在却会偷着乐觉得很轻松。
小时候,觉得达能牛奶香脆饼干特别好吃特别高级,长大了,才发现达能在众多饼干中算卖的最便宜了,而且还被卡夫收购了,还有什么甜趣闲趣的,结果后来就开始喜欢什么各种百奇、百醇,菜园小饼的,反正都是日本人的东西。唉。
小时候,会感慨,妈妈,开奥运会了我都16岁了!16 岁了会怎么样?我还记得这是我的原话。结果08北京奥运会也过去了,转眼10上海世博会也要结束了。结果,我18岁了,我还是这样一个我,没有太多惊喜。
小时候,以为画了点画就可以成为画家,以为会唱几首歌就可以成为歌唱家,注意是歌唱家。而后才发现没有人欣赏,一切都是白搭。而歌唱家很少,都是明星,艺人,穿的BLINGBLING的,而那些歌唱家唱着我听不懂的东西。
小时候,那么沉迷还珠格格,被爸爸凶说一直炒冷饭的看,那时候怎么也没想到,长大了湖南卫视会一遍一遍放,从第一部到第三部,不厌其烦。也不知怎么的,当初紫薇尔康五阿哥的,哭的死去活来,现在就当做喜剧来看了。
小时候,特别喜欢种花,连棵普通的仙人掌也会勤劳的浇水浇到死掉,长大了,看着那么多花儿,也只是欣赏,很少再去精心照顾些什么植物。
小时候,去谁家吃饭都一定挑最爱的吃,吃到饱为止,长大了总觉得不在家里就不自在,总是先扒几口饭,再吃些离自己最近的菜。
小时候,我以为人与人之间,就是我跟你好和我不跟你好了,结果现在才发现,有喜欢,忍耐,包容,感恩,甚至还有背叛。
小时候,笑着笑着都笑到肚子痛,长大了笑着笑着,怎么就笑出了眼泪。
小时候,牵着我手的那个老人,我以为她不会离开,剩我长大了努力了,她都看不到。

…………………………

小时候啊,小时候,我们的小时候,好像一样,又好像都不太一样。
小时候啊,小时候,我还有那么多事都来不及记起,来不及诉说。
小时候啊,小时候,你还好吗?你在回忆里冷不冷、冷不冷?

小时候啊,小时候,我真的爱你,这是成年的我,我爱你,你认得吗?你对我是否满意。

我的小时候,请你告诉我要坚强,我的小时候,我知道只有你没有受过伤,所以只有你才会真正乐观的告诉我 世界可以很美好、而我可以很勇敢。

小时候小时候,我要走了,走到前面去了,我会带一个大大的、温暖的、笑起来像风铃响一样的未来,来看你。
你等我。

是这个么....
第2个回答  2011-02-27
很不错

这篇文章怎么样,好吧。大家说说看法?分不是问题。
这篇文章总体写得还是不错的,而且故事很有趣,很吸引人。让人有种想读下去的兴趣。这篇文章所要表达的主旨,我个人猜测是关于本质和内在实际的问题,但是我不敢确定,对文学作品的解读本来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楼主采纳了我的答案,还希望在感言中回复一下这篇文章的主旨,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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