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是行政案件,最后一审已终结,我觉得二审法院判决摆明是维护被上诉人(南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第三人(江西春岚药塑有限公司),维持原判,我不服这个判决,这个判决书全是按照第三人所写来照抄来判决,根本没去调查,而且第三人作证全是他家属的(叔侄、姑侄、舅侄)等关系来做假证,二审法院也认同他们观点,我们所说的重要焦点和人证,他都没在这个判决书所写,对方所说的各个理由,想赖掉我不是在厂里所摔伤,在开庭的时候,我都在二审法院说出啦理由,可是二审法院这个判决书,只字不提,只帮第三人和被上诉人,第三人的人证,漏洞百出,只字不提,二审法院也跟着一审法院(南昌东湖区法院)来照抄判决,对方假证词,牛头不多马嘴,他们却在判决书一点也不谈,却把对方所说我不是在厂里所摔伤,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我觉得对我很不公平,二审法院明显在维护第三人和被上诉人,我想在向高院申请诉讼,可以吗?高院会接受我们的请求吗?如果接受啦请求,具体的步骤是什么?会发回重审吗还是?我现在我可以明确知道二审法院行政庭法官肯定跟被上诉人有关系,因为我们在开庭的时候,只有被上诉人迟到啦,当时法官就跟被上诉人说:小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代理人),你当时为什么不做我们的车来。。现在我不管他们有没有关系,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向高院申请诉讼,高院会接受吗?我现在只把这点希望寄托在高院,希望好心的法官和有经验的律师,来回答帮帮我。。。小弟在这里磕头拉。。。。
各位有可能我还是说的不是很清楚问题,我简单的说下,希望各位能帮帮我,其实我找啦,刚开始找的是南昌人民律师所王律师、等仲裁开庭的时候,它却说有急事,要到武汉去,害得我们急急忙忙找到赣联律师事务所葛全国律师,在仲裁开庭的时候他简单的称述下,并没有说的那么详细,最终导致败诉、因不服这个判决,我本身就是在厂里摔伤,还会赖他,所以我们就到南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要人证,我们去石岗找人证,证人不敢作证,怕老板报复,追终无果,最后,葛律师说没证人很难打,这官司要败诉啦,所以我们又重新找到一个律师事务所(南昌为民律师事务所)万里涛做代理律师,他把材料交上去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啦审理,人力资源保障局说去厂方调查啦,对方说我不是在厂里摔伤,所以人力资源保障局要我们提供证据,因证人不敢作证,最终导致败诉,最后,这个万律师叫我们告这个人力资源保障局不认定为工伤,因我们不懂法律知识,就依他的话,所以又到人力保障厅,把它搞上去,败诉,我们又到一审东湖区法院,还是败诉!最后才知道他是没律师工作证,原来是个法律工作者,我们想换律师,但是别的律师说,不好插手,你就这样打到二审再说,就这样,事后情况就是这样
我也请啦律师,我就是不懂法律知识,就是被哪个律师所害惨,我是在2009年3月7日晚上凌晨1小时左右摔伤,因为当晚上班的上班睡觉的睡觉,我摔伤根本没人看见,但是我有一个人证他知道我在上班之前没摔伤,因为那天晚上,我手机正好没电,他是下班时间我是上班时间,我打电话下来叫他给我送充电器下来,他看到我精神完好,完全没有受伤也不是脸色发白,但是他不肯上法庭作证,怕老板报复,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啦,难道真的就没办法
追答我也很同情你,但看你的情况,缺证据现在真不好打。
我在二审法院就提出啦一审法院审理错误,还有我的二审法院上交新的人证,他也不让我交,他说法律规定不允许 - -!,我现在只希望高级法院能接受我申诉请求,如实去调查,看我有没有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