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4-07
只要是公民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就是合法的,不存在公平的问题。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3个回答 2007-04-08
没异议什么都不用说,有异议的遗嘱没有公证人,无效.按照法定遗产分配办理.
回复楼下的话: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必须是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才能成立的.而现在楼主的情况我看不到遗嘱成立的要件,根据司法解释,就算是自书遗嘱,也应该有人见证才可以.现在连见证的人都没有,我们也无从了解是不是他真实意志的表示.就算是他亲笔,我们也无从得知是不是受胁迫?是不是当时这么想了以后又变了等等情况,所以我说,如果发生异议的话,这样的遗嘱除非有其他旁证作为间接证明形成证据链,让法庭相信是其本人真实意志的表示,光凭一份遗嘱,是无法判定有效的。所以我说如果发生异议的话,以法定继承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