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叫乙去教训丙,结果丙身上有刀,把乙杀了,请问甲怎么判?

如题所述

如果甲明确让乙只是教训丙,说明其是伤害故意,因为“教训”一般指伤害而非杀人。伤害罪是结果犯,即致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犯罪,甲指使乙去教训丙,是犯罪预备,因没有后果,甲应不构成犯罪。乙的死亡是丙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结果,甲对乙的死亡不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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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0
关键看甲的语言,怎么叫乙去教训的。如果甲知道乙身上有刀,且有叫乙杀人的意图,那么甲乙成立共同犯罪,故意杀人罪。如果仅仅是告诉乙殴打丙,那么甲应判故意伤害罪。
第2个回答  2011-03-10
甲乙丙都有罪,但是丙是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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