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工资的规定是如何的?
工资是当月工资次月发么?
我们公司的规定是,当月工资次月发一半,再加上前一个月的另外一半,2月20日才发完12月的工资,1月份只上了15天,公司干脆连一半也不给了,现在都三月了,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跟公司签了试用期的合同,有老总签名有盖章,合同上写明“试用期辞职要提前7天申请”,是不是等公司批准后7天后才允许走?
还有,合同写明员工可以享受年假、法定假期,但我们元旦不放假不单只,还没有N倍工资,平常请假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请问这可以说明公司违约吗?
工资发放时间有规定最迟多久么?
分不够还有,请认真回答,这对我很重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第四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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