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他没有在上面写是什么时候还钱 只说欠了我多少钱。 在下面落款上有当天写的日期 这样会不会很麻烦? 如果我已经和他关系很僵。 没法谈,并且他也完全没有诚意还钱,书面的还款日期肯定不会给我,甚至口头也不会给,那我应该怎么办? 是不是这样根本不会得到还款?如果,我是说如果诉讼成立,判我应该拿回欠款,可是离开法院他还是拒绝还款,怎么办?法院会强制其还款么?到法院诉讼的费用谁出?怎么个出法?有没有这个费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