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要求离婚,我有慢性病,法律允许离婚不?

如题所述

一,法律是允许离婚的。
二,法律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以上是不允许离婚的四种情况。

慢性病不是不许离婚的范围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07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慢性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 ,但是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7
不允许,他有义务照顾你。
第3个回答  2020-02-26
女人的天性都是容易情绪化,开心和不开心都会用行动和语言表达出来,然而,这种小情绪在拍拖的时候可以成为一种“小情趣”,但在结婚之后,却特别容易引发家庭矛盾。今天,古非老师就给大家带来一个案例。
小思是一名90后“作女”,她虽然年纪还很小,但脾气却很大,连她自己也承认自己的性格就是属于比较“作”的那一类型。为此,小思找了一个对她很好的老公,本来希望老公能用爱来包容自己,可惜的是,包容得了一时,包容不了一世。
婚后,小思的脾气一直没办法改过来,两个人经常吵架,吵完了,自卑的小思会主动认错,恳求老公的原谅。然而,好不了多久,小思又会为鸡毛蒜皮的事大闹一顿,两个人就这样折腾了一段时间,最终迎来了大爆发。
在这一次的争吵里,小思动手了,把老公的脸都给抓伤了,忍无可忍的老公一气之下坚决要跟小思离婚,不但搬离了住所,还拉黑了小思的微信,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一副彻底要跟小思断绝关系的姿态。慌张的小思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处理好这一次的问题,因此,小思找到了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
古非老师先为小思的心理状态“把脉”,指出她一直以来的情商都很低,既不懂得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又不懂得理解老公的需求。另外,虽然小思一有问题就会向家人或朋友求助,但他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给出的往往只是“冷静”、“好好谈谈”、“大事化小”之类没有意义的建议,这就造成了小思长久以来,一直都在重复犯错,没办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虽然小思也知道自己的情商低,但就是找不到提升情商的方法,正好这回让专业的古非老师手把手教导小思,在一整套自我提升方案的引导下,小思开始逐渐学会了如何跟老公有效沟通,如何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这些都是过去的闺蜜和家人没有教过她的。
经过一个月的辅导,小思跟老公的关系得到了很好的修复,老公不但回了家,两人的相处还变得非常融洽,就连性生活也变得更加和谐了。
在之后的回访当中,小思表示,自从跟古非老师学会了如何提高情商之后,小思又再一次在老公身上感受到当初谈恋爱时的那一种两小无猜的甜蜜。
小思的成功,也提醒很多情商差的女性,当遭遇情感问题的时候,找闺蜜和家人求助只能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对于提升情商以及解决实际情感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因此,专业的问题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解决。
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不可复制,因为每个案例中出现的变化太多,如果操作不好就会起反作用。因此,在实施之前咨询下缘盾情感导师,结合情感导师的指导才能让挽回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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