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届应届毕业生,已经和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但由于个人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去那边工作,于是和公司达成协议,退回了我的三方。我们学校本省的学生不需要迁户口,所以户口应该在家,但是今天看见协议上有档案和户口的转移,还有社保局的盖章。现在这种情况我除了要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打招呼,重新申请一份三方,还需要别的什么证明么?毕业的时候会不会把户口和档案都转到我这份协议上写的地方去呢?求高人既有经验的前辈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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